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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全面实施“人才特区”建设,优化学校师资队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和学校人才引进有关规定,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人员。
一、学校概况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成立于1983年4月,是隶属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的中央在渝事业单位。学校是教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定向培养直招士官高校”、教育部“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专业群建设单位”、教育部“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教育部“全国首批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试点院校”、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甲级优秀学校”、重庆市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现有江北校区、江津校区,新校区成功入驻重庆两江新区航天航空产业园,共占地近1000亩,在校学生13000余人,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7%以上。学校设有航空机电工程学院、电子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智能信息工程学院、财经商贸学院、航空与旅游管理学院、传媒与艺术设计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士官学院等8个教学单位,开设无人机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软件技术、会计电算化、学前教育、园林工程技术等37个专业。
学校上下同心、围绕“一个目标、双区、双高、六大工程”的“1226”战略发展目标,全面打造与学校提档升级相适应的各类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充分发挥央企办学优势,围绕航天航空产业、国防现代化建设和地方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与航天航空产业、国防部队和重庆地方企业深度融合,把学校全面建成办学理念先进、体制机制完善、培养质量优越、服务能力强劲、航天特色鲜明的职业教育本科院校。
二、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综合考核原则进行。
三、招聘类别
1.第一类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
在行业或职业教育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且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高层次人才,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以及其他相当于该层次及以上的人才。
2.第二类高层次人才:重点人才
年龄5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上岗位,具备相应科研学术水平的人才。
3.第三类高层次人才:优秀人才
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六级及以上岗位,具备相应科研学术水平的人才。
4.第四类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
年龄原则上40周岁以下,全日制博士毕业生,根据我校办学定位和发展需求分为急需和一般两个专业类别。
四、招聘岗位及专业
招聘岗位 | 专业类别 | 备注 |
航空机电工程学院 | 飞行器动力工程、民航机务工程、飞行器制造、航空航天类等 | 急需专业 |
电子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 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通信与信息系统类等 | 急需专业 |
智能信息工程学院 | 软件工程、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类等 | 急需专业 |
财经商贸学院 | 经济类、工商管理类等 | 一般专业 |
航空与旅游管理学院 | 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类等 | 一般专业 |
传媒与艺术设计学院 | 艺术相关专业 | 一般专业 |
学前教育学院 | 学前教育、教育学类等 | 一般专业 |
基础学科部 | 思政、数学等基础学科相关专业 | 一般专业 |
五、博士人员聘用及待遇标准
1.完善聘用手续后,建立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保险体系;
2.工资待遇按照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和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3.博士人员人才津贴30-70万;
4.博士人员安家补贴20-50万元(符合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安家补贴相关要求的理工类、专业对口的博士研究生);
5.博士人员科研经费10-25万元;
6.博士人员博士津贴1000-2000元/月;
7.提供一套两室一厅无产权住房;
8.博士后人员另加人才津贴2万元;
9.博士具有副教授以下职称的,校内聘为副教授,享受校内副教授工资待遇;博士具有副教授职称的,校内聘为教授,享受校内教授工资待遇;
10.每年体检报销、工会福利、提供免费班车、职工福利餐等;
11.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博士人员申报校级、市级、国家级和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的各类荣誉奖励;
12.领军人才等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一人一议,待遇面谈。
六、报名范围及条件
(一)总体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廉洁奉公,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及职业道德和教书育人的精神;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立德树人,德技并修、工学结合。
2.自愿服从学院工作安排和调整。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学习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七、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
自此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长期招贤纳士。
2.报名方式:
电子简历发送至邮箱cqepchr@163.com;邮件主题和电子简历均按“姓名-学位-专业-求职部门-岗位”命名。
3.所需材料:
应聘者应将下列材料按顺序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1)《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
(2)《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个人信息表》(附件2);
(3)各级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往届生提供所有类别的学历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认证;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
(4)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5)科研学术相关材料、其他证书、获奖或证明材料扫描件;
(6)个人简历(里面附证件照、生活照)。
上述材料暂只需提供扫描件或电子档,待进入综合考察时再提供原件。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
八、人员录用
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会同具体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察,通过考察者,双方就使用方式、薪酬标准、工作内容和工作条件等协商一致后,完善聘用手续,建立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保险体系。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55号
邮政编码:400021
人力资源处联系人:尹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23-67607113
电子邮箱:cqepchr@163.com
学校网址:https://www.cqepc.cn/index.html
本简章由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2: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博士招聘应聘人员个人信息表.xls
2021年10月27日
原文出处:
http://www.cqepc.cn/article_451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