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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面向社会开展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试行多元化公开招聘办法》的通知>(呼政办发〔2015〕186号)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呼人社发〔2021〕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公平有序开展,特制定《2021年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教师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
一、学院简介
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2009年9月组建的集能源动力与材料、土木建筑、装备制造、生物与化工、食品药品与粮食、交通运输、电子信息、医药卫生、财经商贸、旅游、文化艺术、教育与体育、公共管理与服务等专业大类于一体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下设12个教学系部和1个继续教育学院,开设44个高职专业、26个五年制高职(3+2)专业和41个中职专业,7个职业本科专业。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8名专业教师,详见《2021年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教师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有关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两类人员统称为“项目人员”);设置部分“高校毕业生岗”。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的人员。
“高校毕业生岗”是指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9、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岗位,仅限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9、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择业期内(2019、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四、报考条件
(一)应聘考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适应高校教育教学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养。
2.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报名开始日前已取得相关证书)以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
3.年龄要求:一般为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1号)要求,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岗位。
6.符合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同时执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精神,自2017年起,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7.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含2021年应届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编制)的,不能报考“项目人员”岗位,只能报考其他岗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4.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列编工作人员。
5.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公布简章
《2021年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教师简章》在呼伦贝尔人才网(www.hlbrrc.com.cn)、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hlbezy.com)公布。其他相关招聘信息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请应聘考生及时关注。
(二)报名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考生登陆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下载《2021年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2),认真填写并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将《报名表》电子版(扫描件)传至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hzyrsc131@163.com邮箱。《报名表》中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应聘考生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招聘期间保持畅通,方便联系。
咨询电话:0470-2283014 王老师
报名分两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项目人员岗”“高校毕业生岗”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8日9:00—2021年11月30日17:00;
初审时间:2021年11月28日9:00-2021年12月1日—17:00。
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调整为普通岗位。被调整岗位的报名人员,可自行参加第二批次报名。
第二批次:普通岗位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3日9:00—2021年12月5日17:00;
初审时间:2021年12月3日9:00—2021年12月7日17:00。
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该岗位。
2.应聘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报名。每位应聘考生只能应聘一个岗位,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专业测试所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否则,责任自负。
3.应聘考生报名时要认真阅读《简章》及《职位表》招聘专业岗位、资格和条件,仔细核对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和相关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
4.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将及时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5.应聘考生须对所提交个人信息或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否则,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6.应聘考生按规定时间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被退回的应聘考生,如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的,在资格审核期间按要求修改、提交报名信息。如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的,可以在资格初审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初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在资格初审期间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审核结果无异议。
“项目人员岗”应聘考生请在2021年12月2日下午17:00时前,登陆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看报名审核结果。如初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请于2021年12月3日9:00--2021年12月5日17:00时前参加其他岗位报名,在此期间,未报其他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普通岗位应聘考生请在2021年12月9日下午17:00时前登陆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看报名审核结果。
笔试时间 、地点另行通知,请报名成功应聘考生及时关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本次考试不收取费用。
7.笔试前将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初审通过的应聘考生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护照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两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数码彩色照片,到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81A室领取《笔试准考证》。初审通过的应聘考生须及时关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并保持通信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上应聘考生的,应聘考生责任自负。
8.应聘考生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须当场确认《笔试准考证》个人信息、应聘岗位等是否无误,否则,责任自负。
六、笔试
(一)开考比例
初审通过的应聘考生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数,适时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二)笔试
1.笔试由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考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试卷其内容为应聘岗位须具备的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教育理论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
3.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呼人社发〔2021〕43号)文件要求,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蒙汉兼通”岗位人员的笔试《综合素质测试》试卷分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两部分,分值各占50%。报考“非蒙汉兼通”岗位人员,可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或蒙古语言文字试卷。
4.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考生凭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5.政策加分: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呼人社发〔2021〕43号)文件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请考生认真填写《报名表》,凡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6.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7.公布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七、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范围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专业测试应聘考生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同一岗位因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应聘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拟参加资格复审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岗位,且该岗位的应聘考生笔试总成绩未达到笔试总成绩平均分数,则取消该应聘考生资格复审资格。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考生名单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要求
1.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考生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笔试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护照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报名表》和两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数码彩色照片。
(2)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并提交本科、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3)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
(5)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列编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旗市区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7)择业期内(2019、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或档案保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人才交流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存放档案证明,其档案应在报名开始前至考试结束,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或档案保管部门。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4.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由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递补。1日内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出现多次未能联系上考生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递补。
5.资格复审及递补后,拟进入专业测试应聘考生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且该岗位的应聘考生笔试总成绩未达到此次应聘考生笔试总成绩的平均成绩,该岗位取消专业测试。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考生名单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6.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考生进入专业测试环节,须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专业测试
(一)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考生,全部参加由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岗位要求组织的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教师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素质,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和专业知识等方面。
2.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应聘考生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专业教师岗位2除外)。
(二)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专业测试的应聘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1.教师岗位专业测试,应聘考生备课40分钟后,进行试讲或专业技能答辩等,时间为20分钟。
2.专业教师岗位2(蒙汉兼通)专业测试,按照相关要求,专业测试试题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两种试题组成,专业测试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回答,“蒙古语言文字题”须使用蒙古语回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专业教师岗位6、岗位7、岗位8专业测试,由试讲和专业技能答辩两环节组成,试讲和专业技能答辩满分分别为100分。第一,应聘考生参加试讲环节专业测试,即备课40分钟后,进行试讲,时间为20分钟。第二,应聘考生参加专业技能答辩测试,时间为10分钟。
4.应聘考生专业测试后由评委现场打分,专业测试成绩现场公布(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专业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三)对于实际到场参加专业测试考生等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同考官组、同套试题、同一专业所有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平均成绩或命题组事先设定的专业测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1.专业教师(岗位1至岗位5)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40%+专业测试试讲成绩×60%。
2.专业教师(岗位6、岗位7、岗位8)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40%+(专业测试试讲成绩×50%+专业技能答辩测试×50%)×60%。
考试总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的,并列考生以专业测试成绩高低排序。专业测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并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九、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由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须在指定的旗市区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考生自理。
2.体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对于放弃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考察
考察工作在体检完成后进行。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个人诚信、报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应聘考生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考生。拟聘用考生名单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二)聘用
1.公示期满,按管理权限报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且人事档案通过审查的拟聘用人员,凭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聘用通知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2.下列情形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在本次招聘通知下发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如遇特殊情况,由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议定。
3.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在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考生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十一、说明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工作,除资格复审环节外,其他环节均不做递补。
十二、纪律和监督
(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要求,招聘工作应实行回避制度。
(二)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考生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为强化应聘考生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应聘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四)对应聘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十三、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考生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呼伦贝尔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考生随时关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呼伦贝尔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通知、通告、公告,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请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呼伦贝尔市疫情防控要求等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等环节的,后果自行承担。
本简章由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470-2283014 0470-2283016
监督举报电话:0470-2283337 0470-2283330 0470-2283010
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中心城新区规划三街
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 德正楼81A室
附件:
1.《2021年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教师职位表》
2.《2021年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报名表》
原文出处:
http://www.hlbrzy.com/c/tongzhigonggao/218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