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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开放大学(原海南广播电视大学,2020年12月省政府批复同意更名为海南开放大学)创办于1983年9月,是海南省政府主办的省属成人高等学校,办学至今已有38年。学校以国家开放大学系统办学为依托,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开展以开放教育为主体,成人教育、继续教育、社区教育等多种教育形式。
因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海南自贸港建设,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担任教师。
一、招聘岗位
本次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2名教师岗,具体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2。
二、对象与范围
招聘对象为符合此次考核招聘岗位相关条件的人员(含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含)以下,年龄计算时间从1981年12月1日算起,至2021年12月1日截止。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和招聘岗位相关专业资格的人员;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7)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8)失信被执行人;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应聘材料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21日8:00至2022年1月4日18:00(以我校组织人事处邮箱收到报名简历的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于报名截止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海南开放大学组织人事处邮箱zzrshch_hnkfdx@hainan.gov.cn,其他形式提交的应聘材料不予受理。
(1)网上报名需提交的电子材料清单:①《海南开放大学2021年考核招聘报名表》;②相关支撑证明及证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等);③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相关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评估意见书等。以上材料均应提供扫描件。
(2)联系人:李青、黄英,电话:0898—66256681。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1.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月5日8:00至2022年1月6日18:00。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初审通过报名人员名单和现场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2.资格复审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应聘人员纸质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将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复审通过报名人员名单。
(1)时间:2022年1月11日8:30——17:00。
(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甸二西路20号海南开放大学14楼1403办公室。
(3)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交的纸质材料及其要求:
①《海南开放大学2021年考核招聘报名表》(本人签名);
②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
③岗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境外学历须附上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④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⑤须提交的纸质材料按以上顺序用订书钉左侧装订成册,所有证书等材料,查看原件后,只须提交复印件,考后均不退还。
3.其他事项
(1)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均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
(2)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号码正确、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号码不正确或电话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3)未按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齐全或不合格者,均视为放弃报考资格;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三)面试
依据《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的有关规定,本次招聘教师2人 (见附件2)均要求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资格,采用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学校将依据以上文件的有关规定,开展面试相关工作。
1.面试形式与内容。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等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心理健康水平进行面试。
2.面试时间与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教师岗位试讲成绩占考核成绩50%,答辩成绩占考核成绩50%,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应聘岗位人数未形成竞争,仅有一人报考,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须有考官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记录在册。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赞成票未达标的不予聘用。
5.成绩公布。考核成绩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布。
(四)体检
根据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学校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要求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机构工作人员和组织人事处工作人员参与。应聘人员未参加体检、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造假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缺岗位,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学校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安排对其进行综合考察,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或对考察材料造假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学校进行调查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七)聘用和入编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拟聘人员的聘用手续,学校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岗位待遇
1.本次招聘的岗位均为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
2.享受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和海南省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3.相关待遇双方面谈协商。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学校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 系 人:海南开放大学组织人事处黄英
联系电话:0898-66256681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898-66224648
附件:
原文出处:
http://hrss.hainan.gov.cn/hrss/sydwzp/202112/5889a41685e1459a857fb7be603518c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