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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航空学院2019年招聘公告

西安航空学院2019-02-27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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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开招聘专业及相关要求

岗位 学科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要求 其他要求
教师 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航空维修工程方向)、飞行器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 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硕士研究生,各教育阶段所学专业相同或接近 有海外留学经历或企业3年以上工作经历者优先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器人工程
复合材料与工程、材料加工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
控制科学与控制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人工智能类
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交通运输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工程管理、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
 管理科学与工程、企业管理、会计学
 计算数学、光电类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或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机械设计及理论、流体机械的流动理论与实验、机械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流体传动与控制
秘书、档案管理、现当代文学及相关专业
飞行技术(大气科学、载运工具运用工程、地理信息科学等专业,若本科毕业于民航类高校的飞行技术专业,则硕士专业可适当放宽要求)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各教育阶段所学专业相同或接近
实验
教师或技术员
航空工程、载运工具运用工程、飞行器设计 有企业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者优先
计算机类及相近专业
机械电子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及理论、自动控制等机械类相关专业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及较强的专业工作能力和健康的心理;安心本职工作,团队协作精神好;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原则上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有丰富的企事业单位实践工作经历者可适当放宽。

6、可接受长期在阎良校区工作。

招聘待遇

(一)博士研究生

1、见习期合格后纳入学校事业编制;

2、入校前三年内,绩效工资按照副教授(专业技术7级)标准执行;

3、提供安家费15-25万元;

4、自然科学类提供15-25万元、人文社科类提供5-1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

5、未在学校购买住房者,暂按1500元/月提供住房补贴;

6、对于学术水平高、科研业绩突出、学校急需专业的博士毕业生,经学校综合评价认定,可实行“一人(事)一议”,按照学校相关程序,给予差异化薪酬与福利待遇;

(二)硕士研究生

实行人事代理,与编制人员同工同酬,具体按照《西安航空学院人事代理工作暂行办法》执行。

招聘程序及联系方式

1、报名

应聘者通过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www.rsc.xaau.edu.cn/)的人才招聘系统(http://10.10.100.98:12345/zpNew/index.do)进行注册登录,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求职简历、相关学历、学位、职称及反映本人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证明材料等;再按照岗位类别申请岗位。

2、资格审核

人事处根据填报资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进入考察推荐程序。

3、考察推荐

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随时进行考察。

4、学校面试

根据考察结果和计划招聘数,学校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

经学校面试通过后的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公示

体检合格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期间有异议者可向人事处反应,投诉举报电话为029-84238935。

7、签约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查失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人事处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就业协议),确立人事关系。

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严老师

联系电话:029-84238935

地址:西安市西二环259号西安航空学院人事处

邮编:710077

其他

学校急需的教师和实验教师的引进不受以上计划数限制,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可突破计划招聘。

热忱欢迎各类优秀人才来我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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