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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科贸职业学院(代码:14063)成立于1985年,是一所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被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确定为第三批广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4年成为进驻省级职业技术教育示范基地的五所高职院校之一,2015年被纳入省教育厅厅属职业院校中高职一体化改革院校,2016年被省教育厅列为第三批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建设单位,2017年获批为国家农业部首批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
学校拥有广州白云校区、广州天河校区、省职教基地清远校区3个校区,办学占地总面积1102亩,全日制在校生10000多人。为了适应学院办学规模扩大和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正高职称人员、博士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一)正高职称人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师德修养、职业精神、团队意识和追求卓越、精益求精的思想境界。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熟悉高职教育规律、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情况,具有深厚的专业建设经验、有较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视野开阔、创新能力强,准确把握本学科(专业)发展规律,具备国际化办学理念和引领本学科(专业)领域发展的思路。
4.身体健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45岁以下。
6.所学专业或从事专业工作与我校招生专业相符或相近,具体见附件1。
(二)博士研究生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师德修养、职业精神、团队意识和追求卓越、精益求精的思想境界。
2.热爱高职教育事业,熟悉高职教育规律、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情况;理论功底扎实,专业知识丰富,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3.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证书获取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前,其中本科学历应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并取得学位证书。
4.身体健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35岁以下。
6.所学专业(从事专业工作)与我院招生专业相符(相近)或能适应我校相关科研、管理机构工作,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做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一)岗位等级
根据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有关文件精神,按所具备的条件和资历聘用到相应的岗位。
(二)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按照相应职务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团队带头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主持人、高校“千百十工程”培养计划第一(国家级)培养的个人、省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以上主持人等,年龄可适当放宽,安家费、科研启动费、解决配偶工作等待遇面议。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招聘额满为止。
(二)报名方式
报名邮箱:gdkmrsc@126.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者姓名-职称-学历(学位)-专业)。
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科贸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高层次人才基本情况表》(附件3)和《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拟引进人员业绩成果申报表》(附件4),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和职称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压缩打包后发送,并标明符合我单位哪个招生专业,未标明视为无效报名。(附件大小请勿超过10M,不要用邮箱的文件中转站发送附件,以免过期。)
(三)报名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学校按照招聘的条件要求和具体用人部门的意见,逢单月10日前对报名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学院官网(http://www.gdkm.edu.cn)“人才招聘”栏目公布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有关安排,请报名考生注意留意相关信息。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安排在考试前,应聘人员需提供的资料如下:(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所有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5)《广东科贸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原件一份。不按规定提供资料者,视为放弃应聘。
五、考试
根据资格初审的情况,单月中下旬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进行面试。
正高职称人员采取面谈方式考试。
博士研究生采取面试方式考试,学校成立面试考核小组,主要考核以下几个方面:
(一)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能力。
(二)语言表达、应急反应等个人综合素质。
(三)教学、科研能力及工作业绩。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专业招聘需求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要求执行,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到指定医院体检,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未按规定提供相关考察材料,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2019年7月31日前确定引进人员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界限为2019年7月31日;2019年8月至12月31日确定引进人员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界限为2019年12月31日。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四)本公告由广东科贸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官网“人才招招聘”栏目(www.gdkm.edu.cn)。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22014920,020-22014918
纪委办公室:020-2201492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