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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人才层次、条件和待遇
第一层次
1.引进对象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海外著名学术机构院士。
2.引进待遇
具体面议。
第二层次
1.引进对象
(1)入选以下计划或获得下列资助之一者:
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广西院士后备培养工程人选;国家“****”创新长期项目、外专项目、创业项目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海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终身教授;其他经组织相关专家评估认定的与此类人才称号相当或在学术界有重大影响的著名学者。
(2)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
国家科学技术奖(含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第一完成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特别荣誉奖、专著类一等奖(第一完成人);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
2.引进待遇
具体面议。
第三层次
1.引进对象
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教育部国家教学名师;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人选;国家“青年****”人选;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八桂学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人选;海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教授;其他经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评估认定的与此类人才称号相当的优秀学者。
2.引进待遇
(1)一次性给予180-220万,其中:
①安家费:90万元。
②住房待遇:学校提供购买校内房源1套;或享受30万元住房补贴。
③科研启动费及工作用房:除广西壮族自治区给予自然科学类20万元、人文社科类10万元科研补助经费外,学校配套自然科学类80万元,人文社科类50万元,提供独立工作用房及科研实验用房。
(2)薪酬:除广西壮族自治区给予人才个人10万元/年、其所带科研创新团队5万元岗位津贴外,学校给予年薪50万元(不含教学科研奖励)。
第四层次
1.引进对象
A类漓江学者;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自治区特聘专家;自治区优秀专家;其他经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评估认定的与此类人才相当的优秀学者。
2.引进条件
A类漓江学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学科的应聘者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人文社科类的应聘者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正高职称,并有博士学位。
(2)近5年,业绩成果须达到如下条件中的任2项:
①主持国家级科研一般项目1项,且完成国家级科研一般项目1项;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或在国外主持重大科研项目。
②人文社科类:以第一作者署名在《中国社会科学》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SSCI前50%期刊收录论文3篇;或在我校论文奖励期刊名录认定的A类权威期刊上发表本专业高水平学术论文3篇(音乐、美术学科2篇);或被《新华文摘》和《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或3000字以上),转载的学术论文3篇,艺术、体育学科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3000字以上可视同;或个人美术、摄影作品入选国家级美术、摄影展获得银奖(二等奖)以上或个人参加国家级音乐、舞蹈比赛获得银奖(二等奖)以上或个人参加国家级体育比赛进入前3名。
理工科类: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署名在SCI分区表中列为二区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以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大类分区表为准,下同)至少4篇。
③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奖励1项,或教育部、科技部科研成果类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奖励1项,以上获奖排名均为第一。
3.引进待遇
(1)一次性给予120-140万,其中:
①安家费:70万元。
②住房待遇:学校提供购买校内房源1套;或享受20万元住房补贴。
③科研启动费及工作用房:除广西壮族自治区给予的资助外,学校配套自然科学类50万元,人文社科类30万元,视工作需要提供工作用房。
(2)薪酬:年薪30万元(不含教学科研奖励)。
第五层次
1.引进对象
B类漓江学者;广西高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人选(需达到本层次所述的引进条件);其他经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评估认定的与此类人才相当的优秀学者。
2.引进条件
B类漓江学者需满足以下条件:
(1)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有博士学位和正高职称。近5年,业绩成果须达到如下条件中的任2项:
①主持1项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和主持并完成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在国外主持重要科研项目。
②人文社科类:以第一作者署名在《中国社会科学》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我校论文奖励期刊名录认定的A类权威期刊上发表本专业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或被《新华文摘》和《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或3000字以上),转载的学术论文,艺术、体育学科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3000字以上可视同;或个人美术、摄影作品入选国家级美术、摄影展获得铜奖(三等奖)以上或个人参加国家级音乐、舞蹈比赛获得铜奖(三等奖)以上或个人参加国家级体育比赛进入前6名。
理工科类: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署名在SCI分区表中列为二区的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以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大类分区表为准,下同)至少4篇;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6项。
③获得省级政府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以上获奖排名均为第一。
3.引进待遇
(1)一次性给予75-95万,其中:
①安家费:50万元。
②住房待遇:提供租住校内周转房;或按照教授15万元,博士10万元标准享受住房补贴。
③科研启动费及工作用房:自然科学类30万元,人文社科类15万元,视工作需要提供工作用房。
(2)薪酬:工资、福利、绩效等按国家、自治区、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3)对于B类漓江学者,在引进时若无正高职称,到校工作后5年内可享受专技四级的工资待遇,其正高职称资格、任职年限、入岗年限以实际取得及上级正式审批为准;5年后如未评上正高职称,则按照当时实际评聘的职称给予相应的待遇。
第六层次
1.引进对象
紧缺教授;海外名校博士;博士生导师;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
2.引进条件
(1)紧缺教授指学校现有学科师资中没有正高职称的教师。紧缺教授年龄不超过50岁,具有博士学位,且近5年,业绩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主持并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奖励(凭奖励证书,排名前五);
②人文社科类:以第一作者署名在我校奖励期刊名录认定的A类重要期刊上发表本专业高水平学术论文至少2篇。
理工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署名在SCI、EI期刊收录的杂志上发表论文6篇;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署名在SCI分区表中列为二区的杂志上发表论文1篇;或以第一作者署名发表的单篇论文被SCI引用20次以上;或以第一完成人获得2项及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并被开发转化、且每项成果年产值1000万元以上,或以第一完成人获得1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并被开发转化、且成果年产值2000万元以上。
(2)海外名校(世界排名前200强,按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标准)毕业的优秀博士(不超过40岁),且近5年业绩须满足以下条件:
有科研工作经历;人文社科类:以第一作者署名在我校奖励期刊名录认定的A类权威期刊上发表本专业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理工科类:以第一作者、独著、通讯作者发表SCI一区发表论文1篇。
3.引进待遇
(1)一次性给予60-80万,其中:
①安家费:40万元。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或为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的,安家费为45万元。属于学校重点建设的特色优势学科的,安家费为45万元。
②住房待遇:提供租住校内周转房;或按照教授15万元,博士10万元标准享受住房补贴。
③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20万元、人文社科类10万元。
(2)薪酬:工资、福利、绩效等按国家、自治区、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3)对于引进的海外名校博士,在引进时若无职称,到校工作后5年内可享受专技六级的工资待遇,其职称资格、任职年限、入岗年限以实际取得及上级正式审批为准;5年后如未评上副高职称,则按照当时实际评聘的职称给予相应的待遇。
第七层次
1.引进对象
博士;博士后(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副教授。
2.引进待遇
(1)一次性给予35-60万,其中:
①安家费:20万元~35万元。
②住房待遇:提供租住校内周转房;或按照教授15万元,博士10万元标准享受住房补贴。
③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10万元,人文社科类5万元。
(2)薪酬:工资、福利、绩效等按国家、自治区、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3)对于引进的博士,在引进时若无职称,到校工作后5年内可享受专技七级(副教授)的工资待遇,其职称资格、任职年限、入岗年限以实际取得及上级正式审批为准;5年后如未评上副高职称,则按照当时实际评聘的职称给予相应的待遇。
各层次人员享受的其他待遇
(一)到校工作均可入事业编制。
(二)同时引进到学校工作且具有博士学位的夫妻双方,安家费增加5万元/人。
(三)引进上述第一至第五层次人才(B类漓江学者及以上)的配偶予以安排工作;引进第六至第七层次人才的配偶,根据学校岗位情况,对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予以推荐安排工作。
(四)学校协助妥善解决引进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问题。
师资博士后引进待遇
1.住房待遇:学校提供住宿。
2.科研启动和会议费:科研启动费1.5万元,学术交流会议费0.6万元。
3.薪酬:18万元/年。
其他福利待遇
优越的居住环境。学校地处“山水甲天下”的国际旅游城市和国家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桂林。桂林是我国重点风景游览城市和园林城市,是全国空气质量最好的内陆城市之一,是“中国十大最有幸福感城市”之一。桂林是连接西南、华南、中南最便捷的国际旅游综合交通枢纽,和“3小时区域性国际航线”——3小时可到达亚洲主要城市,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门户城市之一,“一带一路”和黔粤湘桂交界重要的联接点。
美丽的工作环境。学校王城校区(靖江王府)是桂林的“城中城”,是广西历史上最早的文化教育中心,文脉延续和传承了1000多年,是国内首个达到5A景区标准的大学校园。育才校区位于桂林市七星区,环境优美周边交通便利,地理条件优越,距桂林市最著名的综合性生态公园——七星公园仅5分钟车程,离桂林市城徽公园——象山公园仅8分钟车程,周边有比较舒适成熟的楼盘小区。雁山校区坐落在桂林市雁山新城区,我校前身广西省立师范专科学校就创办于雁山。雁山区是桂林大学城的中心区,汇集了7所大中专院校,是桂林旅游胜地休闲战略重心、是宜学宜研宜居宜业的科教旅游新城区,周边也有相应的楼盘小区供选择。
优厚的政策待遇。优秀的博士毕业生,可直接聘任到七级专业技术高级岗位(或享受相应副高级岗位待遇);特别优秀的,可直接聘任到四级专业技术高级岗位(或享受相应正高级岗位待遇)。工作一年后,符合有关要求和破格条件的,可直接申报评审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首次聘期结束后,按照其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重新设岗。
高水平的出版资源。学校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位列中国大学出版社前10名,在地方大学出版社中排列榜首,将优先为学校教师出版高水平的系列教材和著作。
广泛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学校现与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00多所高校及机构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在海外设有3所孔子学院,为教师海外研修、访学和开展合作研究等提供丰厚的国际资源。
优质的子女教育。学校提供从幼儿园、小学到中学的优质教育资源,解决教职工子女的入托、入学之忧。
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自治区示范幼儿园。
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卓然小学):一流的教学软硬件设施,桂林市优质民办教育品牌学校。学校着力打造“卓雅”文化,培养中西合璧、形象雅,语言雅,行为雅和品位雅的学生。
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荣获“清华大学新百年领军计划”和“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资质学校,以及“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等称号,校风好、声誉佳、是全国知名外国语学校,近三年一本率超过92%,最高达97.5%。
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首批示范性普通高中、自治区素质教育水平一级甲等学校。2017年高考文科一本率达78.6%,理科一本率66%。
招聘学科(专业)需求
经济管理学院
招聘学科(专业):政治经济学、经济史、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区域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产业经济学、管理学科与工程、会计学、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联系人:陆老师、彭老师
电话:0773-3695676
邮箱:jgxyzuzhirenshi@163.com
原文出处:
http://www.em.gxnu.edu.cn/2019/0327/c400a147215/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