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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成立于1984年12月12日,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管,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成立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由从事知识产权研究、管理以及热心知识产权工作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校、社会组织和个人自愿结成,是促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推动科技经济进步的重要社会力量。现因工作需要,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说明和人数详见《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人员范围
面向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信息表资质能力要求的2023年国内应届毕业生(2023年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和留学回国人员)进行公开招聘。
京内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毕业生,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京外生源须符合北京市关于接收京外生源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要求,其中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5月19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请报名人员将人员信息表(附件2)、简历和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yjh@cnipa.gov.cn,邮件主题应按“姓名+岗位信息”格式填写。
3.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人员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收到报名材料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收到参加考试通知。面试阶段将进行资格复审,核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发现应聘人员的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错漏、资料上传不全、模糊不清、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效以致无法及时取得联系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和聘用全过程,如在招聘各环节和聘用后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个人档案不真实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考试
各岗位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达到3:1以上的开考比例方可组织考试。若低于开考比例,将取消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或者视情延长招聘报名时间,具体情况将按规定予以公布。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地点在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5层505会议室。笔试、面试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未获得考试资格者不发通知。
应聘人员收到考试通知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是否参加考试。无法按报名时提供的邮箱取得联系的,或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辅导用书等资料。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全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事研究会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言语表达、综合分析、应变等综合素质。各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实际人数少于规定比例人数的,按笔试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参加笔试、面试时,应聘人员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等原件。面试时,可附上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文章或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4.综合成绩评定。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比例1:1,计算综合成绩,合格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研究会统一组织到定点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考察结果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可从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研究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调查后视情况决定是否聘用。
六、人员待遇
按照《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专业名称参考《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目录中的,考生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接受社会监督。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张老师010-61073461
孟老师010-61073483
附件: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
2023年4月19日
原文出处: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3/4/19/art_2194_1844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