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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大学2023年面向海内外诚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西藏大学2023-04-27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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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大学创办于1951年,坐落于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市,是西藏自治区所属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13年列入“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2017年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2018年成为教育部、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合建高校。学校有民族学、中国语言文学、生态学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有生态学、中国语言文学(藏语言文学)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4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生态学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有53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和艺术学10个学科门类。有20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广聚群贤伯乐,构筑“百木成林”。为持续推进人才强校战略,促进学校事业发展,在西藏大学“加快建设国家高原一流大学”的新时代征程上,努力创造“厚植成长沃土,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人才工作新局面,现面向海内外诚聘高层次人才来我校工作,共襄盛事。

一、招聘专业和岗位

序号 用人单位 引进岗位 条件要求 联系人
岗位类型 岗位职责 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要求 专业及研究领域 其他
1 理学院 教师岗 主要承担生态学专业教学、科研任务;组建青年教师人才梯队;完成高质量成果产出;优化博士点建设。 已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 生态学 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 廖老师、周老师
电话:
0891-6659534;
邮箱:
695203841@qq.com
2 教师岗 主要承担生物学专业教学、科研任务;组建青年教师人才梯队;完成高质量成果产出;优化博士点建设。 已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 生物学 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
3 医学院 教师岗 主要承担公共卫生专业教学、科研任务;组建青年教师人才梯队;完成高质量成果产出;优化博士点建设。 已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 公共卫生 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
4 艺术学院 教师岗 主要承担中国少数民族艺术(藏族音乐)专业教学、科研任务;组建青年教师人才梯队;完成高质量成果产出;优化博士点建设。 已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 中国少数民族艺术(藏族音乐) 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
5 经济与管理学院 教师岗 主要承担经济学专业教学、科研任务;组建青年教师人才梯队;完成高质量成果产出;优化博士点建设。 已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 经济学 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
6 科研处 专业技术岗 主要承担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科研任务;组建青年教师人才梯队;完成高质量成果产出;优化研究院建设。 已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 民族学 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

二、人员范围与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思想品德良好,学术道德规范;

2.身体和心理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要求,能适应高原环境气候;

3.教育背景或研究方向须为引进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4.具有本专业、岗位所需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相应的学术造诣,能胜任教学工作、承担科研任务;

5.具有发展潜力。在学科建设、教学改革和学术研究方面有独到见解,有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研究项目的研发创新的能力;

6.暂无引进计划但业绩成果突出的优秀高层次人才也可报名;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到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政策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在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引进待遇

(一)引进待遇

1.通过调入引进西藏大学,进入学校事业编制。纳入学校“111132”人才发展工作体系,保障职业发展。

2.根据引进条件确定引进层次,调入引进高层次人才设第一层次;第二层次(A类、B类);第三层次;第四层次(A类、B类),涵盖由院士到青年博士的各类人才,学校提供个人补助、科研补助和其他,详见下表:

层次 科研补助(万元人民币) 个人补助(税前,万元人民币) 学校职工周转房
人文社科类 自然科学类
第一层次 补助额度面议 100 面议
第二层次 A类 55-65 85-95 60 不小于70平方米
B类 45-55 75-85 50
第三层次 35-45 55-75 40
第四层次 A类 30-35 35-55 30
B类 25-30 30-35 15

3.除享受上述学校待遇外,调入引进高层次人才还享受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引进个人补助和科研补助,详见下表:

层次 科研补助(万元人民币) 个人补助(税前,万元人民币) 其他
第一层次 200 200 1.享受职务待遇
2.优化职称待遇
3.提升医疗保障
第二层次 A类 100 100
B类 100 100
第三层次 50 60
第四层次 A类 10 20
B类 10 20

(二)政策支持及人才培养举措

1.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外,到岗即可按照相关文件执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2.引进人才子女当年起即可在我区参加高考,需要入学的,由学校协商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的教育主管部门优先安排。

3.调入引进高层次人才,完成聘期岗位工作任务,经聘期满考核合格,可申报“西藏大学高层次人才遴选计划”、“西藏大学人才发展激励计划”、“西藏大学人才创新团队与实验室平台建设计划”等系列人才(团队)培育计划。

4.调入引进高层次人才入职后,根据使用需要,提供校内外不少于70平方米周转房。

5.根据相关文件,申领“珠峰英才卡”。可享受科技咨询、知识产权、户籍、职称评审、岗位聘用、人才项目申报、金融支持、税费支持等基础优待服务,以及医疗保健、休假疗养、学术交流、住房保障、交通出行、配偶(子女)就业、子女(孙子女)入(转)学等专属优待服务。

6.人才培养举措主要包括校内人才支持计划、国内人才培养项目、国外进修访学项目。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全年有效。

报名方式:向各招聘二级单位投递简历

(二)资格审查、考核、评审、体检

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各招聘二级单位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对应聘人进行资格初审、课程试讲、综合面试,学校人才办组织专家对应聘人进行资格评审和审议,经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进行公示、体检。

(三)签订协议

根据校党委常委会审定意见,办理调入手续,与拟引进人员签订《西藏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协议书》,明确岗位类别、聘期及试用期、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等内容。

(四)办理相关手续

引进人员到岗后,发放学校科研补助和个人补助,并向自治区相关单位备案,申请核拨自治区引进人才的科研补助和个人补助。

五、纪律与监督

学校在引才过程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特别提示

(一)本公告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西藏大学在学校官网上公告或通知。

(二)请应聘者保持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七、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utibet.edu.cn/

通讯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藏大东路10号西藏大学组织(人事)部

邮编:850000

联系人:廖老师、周老师(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英才网-gaoxiaozp.com看到的招聘信息)

联系电话:0891-6659534

传真:0891-6405083

原文出处:

http://www.utibet.edu.cn/page/gw_content.html?channel=FbF87240-3cbA-5441-fe5c-4f2cc9bCBdcE&content=6B247b67-A306-F2dA-D2b6-eF32bFF7c9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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