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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23-05-18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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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山西医院)始建于1983年,1988年6月开诊,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预防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中医院。是国家重点建设中医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建设工程重点中医院建设单位、全国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重点建设单位、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全国首批中医(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和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依托单位。2022年2月24日,正式揭牌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山西医院。

医院建筑面积12.7万㎡,业务用房面积9万㎡,编制床位1200张,设有行政职能科室37个,临床医技科室46个、设病区19个。现有国家级重点专科1个(脾胃病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4个(肛肠科、脾胃病科、脑病科、内分泌科),国家级重点学科2个(中医脾胃病学、中医儿科学),省级重点专科13个(脾胃病科、脑病科、内分泌科、肛肠科、周围血管病疮疡科、不孕不育科、妇产科、肿瘤科、康复科、心病科、外科、中药药剂学、中医护理),省级重点学科2个(中医内科学、中医儿科学),省级重点研究室1个(中医周围血管病)。成立了5个国家级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6个省级名中医传承工作室。获批全省首家“国医堂”。

在职职工1085人,其中卫技人员947人,副高级以上职称212人。国医大师1人,全国名中医1人,国家级中医药高等教育教学名师1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6人,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岐黄学者1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青年岐黄学者1人,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7人,山西名医2人,山西省名中医17人,三晋英才41人,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3人,国家级师承指导老师8人、省级师承指导老师4人。

我院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注重履行社会职责,不断抓特色、强内涵、扩规模、引人才,医疗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受到社会各界好评,被评为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状、山西省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山西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记功集体。

为满足我院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现面向全国诚聘优秀博士研究生。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序号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年龄要求 学历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 其它要求
1 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博士岗位 15 40周岁及以下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医学类 相应专业的医师执业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应届博士毕业生及国外留学毕业生除外)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能超过40周岁(即1982年5月9日及以后出生); 

(五)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合格成绩单及其他证书,若不能取得相应的证书,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核。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请报考人员将《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报名表》(见附件)、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出国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报告)、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主要科研成果及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原件的扫描件,以“岗位+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形式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sxzyfyrsk@163.com。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我院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医院将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核情况通知考生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若发现违纪、违规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三)考核

招聘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学术汇报(包括个人介绍、学习经历、科研成果、工作业绩等)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时间为15分钟。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最低合格线为70分。医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对符合招聘条件者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具体考核的形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采用现场答辩或网络视频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和考察由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外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并做出结论。

2.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依据招聘公告、政策规定、考核、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选在我院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向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部门反映。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批复手续。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同时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成绩、排名等信息。

五、薪资待遇

办理完聘用手续到岗后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山西省和医院有关政策享受相应待遇。

按照我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方案,符合条件的博士毕业生可享受以下相应待遇(金额为人民币,下同):

人才类型 薪酬待遇 安家费及生活补贴费(万元) 科研经费(万元)
国内外知名大学,经专家组评定,研究成果突出的博士毕业生 享受相应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 120 100
国内外知名大学,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主要完成者,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际顶级或重要期刊发表过相关较高水平论文的博士毕业生 80 60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临床水平或科研成果突出的博士毕业生 50 40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30 20

所涉及的薪酬和经费均为税前金额,按照国家规定,其个人所得税一律由医院财务科代扣代缴。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在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的监督和指导下,医院将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医院官网,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监督电话:0351-8618122

咨询电话:0351-8618632

E-mail:sxzyfyrsk@163.com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祠路一段75号

邮编:030024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附件:《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报名表》.doc

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2023年5月9日

原文出处:

http://rst.shanxi.gov.cn/ztzl/zpxx/szsydwzpgg/202305/t20230515_85542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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