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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交通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兰州交通大学2019-05-08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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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报送省直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484号)、《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127号)等文件精神及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安排,结合工作需要,兰州交通大学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年龄:硕士研究生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报名。对报考年龄有其他要求的岗位以《岗位列表》中的具体要求为准。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见《岗位列表》)。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按以下程序进行:

1、系统注册。提交报名申请前要先进行报名系统注册,于2019年5月13日08:00至5月19日18:00登录兰州交通大学人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bm.cptae.com/tip),点击进入“在线应聘”进行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账户名为个人身份证号,报名期间忘记密码的,通过报名系统登录页面下方的“找回密码”功能自助找回。

2、提交报考申请。注册完成后,拟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和《岗位列表》,填写报考信息,及时提交报名申请。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019年5月13日08:00至5月19日18:00。报名申请提交并通过审查后,不可更改,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相关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其中提交的学历、专业(专业方向)信息,应为同一个毕业证上的信息并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对提供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报名技术等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我校人事处电话联系。

3、资格初审。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我校负责。我校人事处根据公告要求和《岗位列表》中的招聘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查。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成功提交报名申请后,可在3个工作日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三、资格复审及准考证发放

2019年5月22日-24日,请初审通过人员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身份证、学习经历中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等)、应聘简历(附相关证件复印件)和2张1寸免冠照片进行资格复审,审查地点在兰州交通大学人事处人才工作科(实验七号楼407室)。其中,尚未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凭所在院校证明进行资格复审。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持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的证明进行资格复审。本人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要真实、准确。审查合格后,凭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准考证。

资格复审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职应聘人员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我校按规定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资格。

四、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由我校划定最低控制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并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教育厅备案)。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考题范围为招聘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及笔试时应携带的证件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http://rsc.lzjtu.edu.cn/)。

五、面试

面试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3:1确定。达不到3:1的,由我校划定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并报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岗位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由我校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和考察由我校组织,以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为依据,学校按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名单并指定专门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我校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由我校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成绩公布及拟聘人员公示

考试成绩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学校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招聘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九、审批、备案及聘用

学校为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审批手续,并将审批结果分别报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对经备案后的拟聘人员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

2018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硕士研究生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审批聘用。审批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考务工作由兰州交通大学人事处组织实施。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4、公开招聘工作全程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存在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联系人:杨民安 邓曼妮

联系电话:0931-4938751

监督电话:0931-4938429

附件:兰州交通大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列表

兰州交通大学人事处

2019年5月6日

原文出处:

http://rsc.lzjtu.edu.cn/info/1109/164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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