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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我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无为市委办公室和无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无为市市级公立医院卫生高层次人才引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无办发[2022]9号)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全职卫生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计划
本次公开引进的岗位、人数、专业等要求详见《2023年无为市人民医院卫生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
三、引进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范围
1.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才;
2.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年龄38周岁以下本科学历(专升本除外)、学位人才;
3.毕业3年内的普通全日制医学类本科学历、学位人才。
(二)引进对象基本条件
引进对象为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无为市行政区域外人员;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和精神疾病,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人才引进岗位表中“年龄”界定:“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6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及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13日17时,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和现场报名。
(1)邮箱报名: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2023年无为市人民医院卫生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将电子版以附件形式报送至邮箱2249990231@qq.com,邮件主题:应聘岗位名称+姓名。
(2)现场报名:请携带《2023年无为市人民医院卫生人才引进报名表》和资格复审时所需材料至无为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住院部医技楼三楼)报名(工作日上午08:00-11:00,下午14:30-17:00)。
应聘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引进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引进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初审,于6月15日下午14:30后在无为市人民医院官网公布进入资格审查环节人员名单。
(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地点:无为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住院部医技楼三楼)。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报名材料(纸质版)清单如下:
⑴本人签署后的《2023年无为市人民医院卫生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
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⑶本人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3张;
⑷规培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规培合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2023年应届规培毕业生报名时提供学校或规培单位出具的规培证明,以及确保取得规培证书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规培成绩合格单或规培合格证书。
⑸属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须提供本人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资格复审所提供的证书(件)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岗位适应能力、应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综合分析能力等要素,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人员不予录用,面试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加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取得规范化医师培训合格证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人员加10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人员加5分。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和岗位引进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开具无犯罪证明。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人才引进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无为市卫健委网站、无为市人民医院网站(网址:www.wwxrmyy.com)按规定公示7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无为市人民医院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者、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公示,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政策待遇
(一)引进人才按《无为市市级公立医院卫生高层次人才引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无办发[2022]9号)文件精神兑现相关待遇。
(二)引进人才给予租房补贴(1000元/月/人)和就餐补贴(300元/月/人),补贴期限为2年。
(三)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人才(临床类别、口腔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人员(临床类别、中医类别)且符合医院相关规定给予培训奖励费用10万元。
2022年6月1日之后从本院辞职、调出、解聘后再次报考人员不享受上述待遇(考取研究生除外)。
六、其他事宜
(一)应届毕业生在报名、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按期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规培毕业生需取得规培合格证)的,可按规定录用,否则不予录用。
(二)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引进条件的,随时取消引进资格。
(三)本次人才引进相关信息一律通过无为市卫健委网站、无为市人民医院网站(网址:www.wwxrmyy.com)发布。应聘者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咨询电话:0553-6322627(无为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
监督电话:0553-6330440(无为市人民医院纪监科)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四)本《公告》由人力资源科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无为市人民医院卫生人才引进岗位表.docx
附件2:2023年无为市人民医院卫生人才引进报名表.docx
无为市人民医院
2023年6月1日
原文出处:
https://www.ww.gov.cn/openness/public/6603611/382954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