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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用人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结合我院年度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决定面向社会选聘专任教师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是2001年由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全国文明单位、国家百所优秀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双高计划”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职业教育导游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主持单位、第五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获奖单位、首届省级文明校园。
学院面向全国29个省市招生,招生专业42个,涵盖装备制造类、电子信息类、工程技术类、财经商贸类、旅游类等10多个应用技术领域,建有国家重点专业4个、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国家骨干专业6个、省级重点专业5个。学院占地面积708亩,建筑面积15.3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近万人。
学院现有教职工585人,其中正高级职称教师53人,副高级职称教师227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河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河北省教学名师2人,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4个。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范围及方式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条件人员。
(二)招聘方式。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采取选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2年6月8日至2005年6月8日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4.具备在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岗位条件,具体岗位条件和招聘人数详见《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
(二)部分岗位条件说明
1.相关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3年6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2.岗位条件要求的所有证书须在2023年6月8日(含)前取得(其中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公职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3年6月8日-14日通过秦皇岛市人事考试网、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受理。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5日-17日8:30--17: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行政办公楼三楼)。学院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联峰北路90号。
联系人(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英才网gaoxiaozp.com看到的信息):
方老师,联系电话:0335-5926927;
杨老师,联系电话:0335-5926556。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报名材料:
(1)《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
(3)本人有效身份证;
(4)与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和尚未取得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所需材料请见附件说明;
(5)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6)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含人社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7)本人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
(8)在职人员应聘报名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应聘人员报名时,请携带全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所需材料说明,请见附件4)
(三)资格审查。由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由工作人员现场确认。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考核。面试考核工作由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具体组织实施,采取试讲+答辩的形式进行。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试讲:应聘人员需试讲本专业高职高专教材指定章节,时间不超过15分钟,由专家评审组进行考核。
答辩:应聘人员需回答专家评审组的有关提问,每人不超过10分钟。
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试讲成绩满分为40分,答辩成绩满分为60分,考核成绩=试讲成绩+答辩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按1:1比例,在考核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考核成绩如出现并列,答辩成绩较高者名次列前;如果答辩、试讲成绩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体检工作由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六)考察。体检合格的,由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体检、考察结束,相关材料报市教育局审核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秦皇岛市人事考试网和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按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无正式工作经历的人员,试用期一年;有正式工作经历的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收取的纸质报名材料不再退还。
2.报名材料提交或填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应聘者要保证所提交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3.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聘用、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本公告由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原文出处:
https://www.qvc.edu.cn/col/1556073755973/2023/06/08/16861871924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