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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高平市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山西省高平市人民医院2023-06-13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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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高平市人民医院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满足医院发展需要,根据山西省、晋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办法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采取考试(笔试和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高平市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3.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应属同一专业(类)。

6.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18周岁及以上为2005年6月12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6月12日以后出生)。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9月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6.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高平市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服务期、资格证书等有关资格条件中的时间计算,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可登录高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xgp.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9:00至2023年6月16日24:00。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表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址,填写《高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人员应提前准备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B)。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登记表所填专业要按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填写。

对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除取消考试资格外,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已参加工作的报名人员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具有干部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方可报考。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时间:2023年6月12日9:00至6月17日18:00。

报名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后,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6月16日24: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6月16日24:00至6月17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规定,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但成绩须达到规定的合格线。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3.网上缴费

时间:2023年6月12日9:00至6月18日24:00。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原报名网站进行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政策。申请减免考务费的报考人员需将以下证件拍照,并于2023年6月17日18:00前上传至gpyyrsk9493@163.com(163邮箱)进行网上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扶贫办)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者,需先在网上缴费,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务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4.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见网上通知。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356--5259929。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六、笔试与资格复审

1.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百分制计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成绩在原报名网站进行查询。参加考试时,考生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按岗位由高到低排序后,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不足这一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原报名网站进行公布。

2.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按所报岗位要求提供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或存档单位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专业、毕业时间证明。

已参加工作人员须同时出具单位和具有干部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资格复审时间在原报名网站通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将取消该报名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在原报名网站公布。

七、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累加后平均为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的医学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情绪调控能力、人际交往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岗位匹配性及个体特征等。面试时间为10分钟。

八、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由于成绩并列造成超出岗位招聘名额的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仍出现并列时,将面试时去掉的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从高到低确定。

九、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以招聘名额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无特殊原因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本次招聘因体检或考察形成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十、公示与聘用管理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xgp.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高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签订服务协议书,办理编制、人事、工资等手续,五年内不得流动(不含脱产学习、规培、进修、病事假等未在岗时间)。

国家规定有职(执)业资格准入的岗位,三年内(含试用期)须取得相应职(执)业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者,续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十一、纪律与监督

凡参加这次公开招聘考试、考察、资格审查等工作的人员,要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待这项工作,严格遵守人事工作纪律,并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工作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一律调离工作岗位,并视情节轻重,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公开招聘期间,相关信息在高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xgp.gov.cn/)进行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准考证打印时间、笔试成绩查询、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等通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高平市人民医院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高平市人民医院人事科:0356—5229493

监督电话:

高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356—5259929

高平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0356—5224003

高平市人民医院党政办公室:0356—5222124

本公告由高平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组研究决定。

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高平市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高平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

2023年6月7日

原文出处:

http://sxgp.gov.cn/xxgk/gsgg_382/202306/t20230607_18060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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