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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2019年补充招聘公告

首都师范大学2019-05-17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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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单位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19年补充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2019年应届毕业生及各类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学生处心理素质教育与咨询中心辅导员1人、对外合作办公室行政管理人员1人、交叉科学研究院行政管理人员1人。各岗位具体要求及联系方式等信息详见附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热爱高校工作,学风端正,治学严谨,身心健康,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创新精神、奉献精神、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应聘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满足申报岗位的条件要求,符合北京市相关政策要求。 

(三)各类应聘者具体要求: 

应届毕业生:应为正常参加2019年就业派遣的应届毕业生,能于2019年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留京条件。博士年龄为32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年龄为27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博士后出站人员:应达到设站单位要求,能于2019年年内按时出站报到,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规定的就业落户要求,能于2019年年内办理就业落户手续,年龄要求参照国内毕业生相应年限。 

本市调入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市,且符合相关岗位要求,年龄一般应为32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四、报名方法及时间

(一)应聘者须将个人简历发至用人单位联系人邮箱,并抄送学校人事处邮箱cnuhr@cnu.edu.cn。 

(二)每人可选报一个岗位,不可兼报。 

(三)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19年5月26日17:00。 

五、聘用人员待遇

按国家、北京市及校内有关文件执行。

六、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个人申报、资格审查、初试、复试、体检、学校审核和公示。 

(一)个人申报 

(二)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资格及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初选以函选或面试的形式进行,通过人员进入初试。 

(三)初试 

1. 学生处心理素质教育与咨询中心辅导员岗位 

由学生处心理素质教育与咨询中心组织初试,包括面试、试讲、现场心理咨询能力评价。初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若实际结果不足1:5,以实际人数为准)。初试过程全程录像。 

2. 对外合作办公室、交叉科学研究院行政管理岗位 

由学校统一组织初试,形式为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若实际结果不足1:5,以实际人数为准)。 

(四)复试 

由学校组织相关领导、专家组成评议小组,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复试包括面试和实习两个环节。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第一者进入实习环节。实习结束后由用人单位给出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应聘人员根据相关要求进行体检。 

(六)确定拟聘人选 

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 

由学校在校园网公示七个工作日。 

七、其他说明

(一)学校将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考试等相关事宜,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应聘相关材料不予退还; 

(二)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聘用合同,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聘用人员岗位等级:拟聘用的博士研究生一般聘在专技十级及以上,硕士研究生一般聘在专技十二级及以上,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拟聘人员及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生等无专业技术职务的拟聘人员须经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认定并聘用到相应岗位等级; 

(四)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报到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首都师范大学人事处所有。 

首都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9年5月17日

附件:首都师范大学2019年补充招聘岗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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