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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科技大学使用2022年招聘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科技大学坐落于河北省石家庄市,占地2575亩,由原河北轻化工学院、河北机电学院、河北省纺织职工大学、河北纺织工业学校合并组建而成。1956年举办高等教育,在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坚持“致力于人的全面发展,服务于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的办学宗旨,秉承“兴业、尽责”的校训和“进取、协作、奉献”的科大精神,为国家培养了30余万优秀毕业生。学校是河北省首批重点建设的多科性骨干大学、河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
学校设有21个教学学院(部),80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涵盖工、理、文、经、管、法、医、教育、艺术九大门类。现有9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1个学科入选河北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2个学科入选河北省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工程学学科、化学学科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现有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心理测试、考察、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本次招聘人员范围为: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具有一年以上(含一年)省属骨干本科高校及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体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要求18-30周岁(1992年6月20日至2005年6月20日期间出生),具有一年以上(含一年)省属骨干本科高校及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人员适度放宽。
4.中共党员。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须具有一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经历。
9.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10.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河北科技大学本次公开招聘在编工作人员30名。招聘岗位为辅导员岗位,其中“001”岗位为15名男性辅导员岗位,“002”岗位为15名女性辅导员岗位,具体详见《河北科技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1.“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①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②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③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④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⑤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要求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具有一年以上(含一年)省属骨干本科高校及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人员。
以“高校辅导员队伍能力提升大数据赋能平台”信息为准,由所在单位学生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并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可正式来校全职工作。
3.其他说明
①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6月20日。
②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3年6月(含6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③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④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⑤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⑥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科技大学网站(https://www.hebust.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形式。
报名网址:http://www.cprec.cn/exam/223
考生需登录网站输入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进入报名系统选择报考岗位。
报名时间为6月20日9:00至6月27日17:00(非工作期间不提供报名咨询)。
超过报名截止时间的不予受理,考生务必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逾期不提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回复审核结果(节假日除外)。“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6月28日12:00。
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28日17:00。审核通过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2.报名要求。所有报名材料以1个PDF文件的形式上传,以“姓名+岗位代码”命名。报名材料包括:
①《河北科技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扫描件和电子版(模板见附件2);
②身份证扫描件;
③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3);
④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4);
⑤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获取方式: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点击任务栏中的“学籍查询”——登录“学信档案”——申请“在线验证报告”,进入页面后申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⑥普通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5)。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开考比例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着重考核辅导员岗位应具备的素质能力。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形式和时间:
笔试考试时间为2023年7月2日(星期日)。
笔试形式和具体时间在河北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网站查看最新通知,学校不再以其他任何形式告知。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的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考生可于笔试结束后登录报名网站,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查询。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以上,按照招聘岗位“001”和岗位“002”由高到低分别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面试具体地点在河北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通知,请考生及时查看,学校不再以其他形式告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着重测试辅导员岗位应具备的素质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场地张贴和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辅导员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具体要求另行通知)。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5.总成绩合成。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心理测试、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招聘岗位“001”和岗位“002”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心理测试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面试成绩较高者。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和心理测试,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不按学校指定时间和指定体检机构体检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体检合格和心理测试通过人员,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心理测试有异常、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心理测试无异常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科技大学网站(https://www.hebust.edu.cn/)、学校办公楼一楼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组织或委托组织任何形式的辅导活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科技大学网站(https://www.hebust.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enshichu.web.hebust.edu.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面试和资格复审要求、面试成绩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1668099(河北科技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1668070(河北科技大学招聘工作纪律监察组)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84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
河北科技大学
2023年6月19日
原文出处:
https://rst.hebei.gov.cn/a/kaoshizhaopin/2023/0619/133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