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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艺术学院建校于1958年,坐落在名泉簇拥的历史文化名城济南,是山东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高校,具有艺术学门类下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为山东省2017-2023年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现有文东和长清两个校区,占地1000余亩,有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硕士研究生11000余人。现有31个本科专业,50个专业方向;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山东省品牌特色专业,2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山东省一流学科”培育建设学科,3个山东省重点学科,8个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学科; 19门山东省级精品课程,4个山东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5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山东省级教学成果奖;4个省级研究、培养基地;音乐学、民族音乐学先后被山东省批准设立泰山学者岗位。现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级教学名师、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等40余人。学校不断加快国际化办学步伐,先后与澳大利亚、美国、法国、俄罗斯、韩国、日本等国家的28所院校签定了友好交流协议书,在学术交流、教师互派、学生互换、艺术演展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交流与合作。建校61年来,学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发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方面的作用,为山东和全国文化艺术教育事业的发展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8名,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9名,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9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高校人才招聘就上高校英才网_www.gaoxiaozp.com)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艺术教育事业,思想进步,品行端正;
5、应聘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1963年5月27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艺术学院网站(http://www.sdca.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学校将定期在学校官方网站通报岗位空余情况,供应聘人员参考。面试、考察、体检结果会在学校官方网站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投递的方式进行。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后以“附件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中备注栏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和压缩文件名称为“报考岗位名称+姓名+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如“专业技术95+李某某+博士研究生+所学专业+2019.06”)。报名材料包括:
(1)《山东艺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身份证、1寸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4)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需提供体现其研究方向的毕业论文(报名时提供封面、摘要、目录页)或由毕业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的证明等材料;
(5)符合岗位其它条件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
(6)能够体现应聘人员科研、艺术实践与创作成果的论文、论著(报名时提供封面、摘要、目录页)、获奖证书等材料。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高级岗位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内容根据不同专业要求,采取试讲、答辩、科研(技能)测试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课堂驾驭和科研技能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在考察对象的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走访调查、信函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按规定组织,在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的相关标准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老师 于老师
联系电话:0531-86522228 0531-86423606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艺术学院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