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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管理学院学生管理工作副院长1名。按照《重庆能源职业学院领导干部岗位任职条件规定(试行)》(院人[2017]15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为高等职业教育事业服务的精神。
(二)热爱学校,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三)恪守职业道德,保密意识强,顾全大局,服从分配,敬业爱岗。
(四)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任职资格
(一)了解高等职业教育的基本规律,熟悉专业岗位领域相关法律法规。
(二)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组织纪律性强,敢于坚持原则,有全局观和主动服务意识。
(三)具有较强的管理、组织、协调、沟通、执行、创新能力,能快速高效组织开展部门工作。
(四)具有较强的口头、文字表达能力和操作计算机能力。
(五)具有系统的思维能力、较强的学习能力、业务研究能力、抗压能力。
(六)中共正式党员。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职业资格优先。
(七)学生管理岗位从业经历原则上不少于5年。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学校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完整填写《重庆能源职业学院面试申请表》(见附件)后,将申请表与相关材料(学历及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技能证书等扫描件)的电子档邮件(邮件及附件标题均以“应聘岗位+姓名+学历+职称+高校英才网gaoxiaozp.com”命名),于2023年7月3日下午20:00前投送到cqnyzp@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三)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条件、资格进行审查,并进行政审。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四)组织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五)学校确定拟聘人选。
(六)公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涂老师
联系电话:023-63430333
重庆能源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
2023年6月27日
原文出处:
https://www.cqny.edu.cn/tzgg2023/431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