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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工作部署,围绕“椰城优才智汇海口”招才引智活动,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院医疗事业发展。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的规定和要求,经报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海口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我单位拟面向全国范围公开招聘1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工作事项予以公告。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工作人员13名(专业技术岗位),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相应的资格;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1);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口市人社局网站、海口市卫健委网站、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发布,信息公布时限为7天。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468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9:00-8月31日17:00。
3.报名要求:按照规定报名时间登录《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每个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以JPG图片形式上传以下材料:
⑴《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下载附件2填写并本人签名上传图片);
⑵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⑶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正反面合并一张图片);
⑷学历、学位证书;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⑸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⑹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医师(护士)执业注册证上传);
⑺属于在编人员的,需提交原单位同意报名和流动的证明。
(8)需要工作经历的岗位须上传工作经历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退还。请考生保持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及时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修改报名信息,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报名系统将于2023年8月31日17:00准时关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公开报名后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应聘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岗位。紧缺专业或层次要求高、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定开考比例。资格初审合格应聘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卫健委网站和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布,并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按照60%的比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40%的比重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以“医学三基”理论知识为主。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进入考场考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海口市卫健委网站和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2.面试
(1)面试资格: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确定,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应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口市卫健委网站和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3)面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等。
(4)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网站通知为准。
(5)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6)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海口市卫健委网站和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应聘人员有特殊体检要求的招聘岗位,应当报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并在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查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
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人选及结果在海口市卫健委网站和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报主管部门党组审核后,拟录人员名单通过市卫健委网站、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市人社局。
(七)拟录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海口市人社局核准录用人员名单。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凭海口市人社局出具的录用核准通知书向海口市委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将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本次招聘工作受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纪委派驻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府城建国路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
邮编:571100
联系电话:0898-65885178
联系人:罗老师、洪老师
监督电话:0898-36651300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66755313、0898—66502026(节假日休息)
附件1: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6:专业界定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2021年版)(1).xls
原文出处:
http://rsj.haikou.gov.cn/xxgk/gsgg/202306/t128943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