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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职工队伍,南京医科大学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敬业精神。
3.身体健康。
4.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简历提交要求
1.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交个人简历,请进入南京医科大学招聘网(http://zp.njmu.edu.cn),注册并登录,点击拟应聘的职位,根据系统页面提示按顺序填写个人信息并在线提交。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应聘者的简历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学生辅导员应聘者的简历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
三、考核办法
招聘部门或人事处对所有岗位应聘者初选后,确定考核人选并通知到本人。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应聘者的考核方式主要为面试,由相关部门根据岗位要求,会同人事处组织实施。考核具体时间由部门通知应聘者。
学生辅导员应聘者的考核方式分笔试、心理测试和面试三部分。考试时间由人事处通知。先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为两轮,第一轮面试前集中进行在线心理测试,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的人选、时间等由人事处通知。
四、体检
人事处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进行复审并通过后,按招聘岗位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修订版)执行。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页公告栏公示一周,相关材料报上级人事部门审核备案。
2.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3.聘用人员实行编外人事代理。
六、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者仅限应聘一个岗位。
2.应聘者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立即解除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25-86869060
监督、举报电子邮箱:jwjc@njmu.edu.cn
地址:南京医科大学纪委办公室 邮编:211166
联系人:王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