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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畜牧总站2023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补充公告

全国畜牧总站2023-07-10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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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本次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我单位2023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报名和提交材料

报名时间:考生请于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14日登录农业农村部网站(http://www.moa.gov.cn,下同),选择“业务管理”栏目进行注册成功后,进入“政务管理—人事管理—人事人才管理服务”模块,按照“公开招聘管理”栏目中《农业农村部在京单位2023年度第三批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等人员岗位信息》要求,选择相应的岗位报名。

考生在农业农村部网站报名后,网上审核状态显示为“请提交书面材料”的,须将以下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于2023年7月17日24:00前以压缩包形式发至指定报名邮箱rschoffice@126.com,邮件主题格式为:报名岗位+姓名,附件格式为doc或PDF。

(1)全国畜牧总站2023年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需签字后上传,见附件);

(2)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在校成绩单(需加盖学校公章)、外语水平及计算机等级证书、各类奖励证书、学术成果及发表论文(著作)等相关材料;

(3)具有北京户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1)(2)材料基础上,须同时提供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具有北京户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指入学前为北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

(4)个人承诺书(见附件),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重点说明在校期间未落实工作单位,无社保缴费记录,档案可以进行转递,并有本人签字。

二、招聘安排

(一)笔试

我单位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审核确定笔试人选,符合岗位条件人员可全部进入笔试。如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3,我单位将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笔试人员名单和笔试有关事项在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和中国畜牧兽医信息网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待定,将在专业考试公告中公布。

(二)专业考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0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考试人选,如果比例不到1:10,全部进入专业考试。专业考试人员名单和专业考试有关事项在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和中国畜牧兽医信息网公布。自愿放弃专业考试的考生请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与我单位联系,并提供本人签名的书面声明,我单位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专业考试满分100分,成绩应达到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三)面试

根据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果比例不足1:5,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应达到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折合百分制)×30%+专业考试成绩×20%+面试成绩×50%,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因考生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人选空缺时,我单位将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及中国畜牧兽医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且如期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未认真填写或仔细检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考生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报名登记表及证明材料(发送邮箱即可),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考生报名后,请及时查看个人的网上审核状态,并关注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中国畜牧兽医信息网了解有关笔试、专业考试、面试及其他相关信息。

(三)考生须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如有变化须及时告知。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而影响招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联系人:罗老师、谢老师

联系电话:010-59194597/59194421

附件:

1.全国畜牧总站2023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等人员岗位信息.xlsx

2.全国畜牧总站2023年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doc

3.个人承诺书.doc

原文出处:

https://www.moahr.cn/nyrc/tzgg53/96516/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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