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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法律法规,根据工作需要,经云南省农垦局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2023年云南省农垦局直属事业单位云南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云南省红河热带农业科学研究所、云南省德宏热带农业科学研究所等3家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硕博人才38名,所有岗位免笔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云南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公开招聘优秀硕博人才29名;
(二)云南省德宏热带农业科学研究所(德宏州瑞丽市)公开招聘优秀硕博人才2名;
(三)云南省红河热带农业科学研究所(红河州河口县)公开招聘优秀硕博人才7名;
云南省农垦局3家直属事业单位共公开招聘优秀硕博人才38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3年下半年云南省农垦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硕博人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2023年下半年云南省农垦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硕博人才计划表》(附件1)。报名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3年7月17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报名者请直接填报《云南省农垦局2023年公开招聘硕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提交报名材料,发送至报考岗位指定邮箱,邮箱地址详见《2023年下半年云南省农垦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硕博人才计划表》(附件1)。待资格初审合格后,电话通知面试事宜。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12月31日;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7月30日至12月31日;
(三)报名材料
请将完整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以拍摄或扫描的方式制作成电子文档(格式为jpg或pdf,图像清晰,文档大小控制在5M以内),发送至报考岗位指定邮箱,邮箱地址详见《2023年下半年云南省农垦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硕博人才计划表》(附件1),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未按要求发送相关材料或材料格式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省农垦局直属各招聘单位负责,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五)有关要求
1.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3.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4.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招聘程序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免笔试。
(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云南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官方网站,保持电话畅通。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本次招聘岗位免笔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定后择优聘用。
1.面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云南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官方网站,保持电话畅通。
2.面试比例及要求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所有面试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60分。所有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可等额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由省农垦局各直属事业招聘单位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专业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作为聘用的重要依据。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在规定时间内未配合单位完成考察的,取消考察资格,该招聘岗位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进行递补。
(五)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省农垦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该招聘岗位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由省农垦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官方网站(网址:www.yitc.com.cn)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见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管理,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有关政策规定。
八、招聘纪律
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省农垦局各直属事业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九、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官方网站(网址:www.yitc.com.cn)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云南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官方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目录(详见附件3),包括: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教育部公布的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交叉学科目录;专业硕士目录;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院校学科专业。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未尽事宜由省农垦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云南省农垦局:0871-63311321
云南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0691-2122306,
邮箱:true1104@qq.com
云南省红河热带农业科学研究所:0873-3557224, 邮箱:hhrksbgs@126.com
云南省德宏热带农业科学研究所:0692-3035329,
邮箱:807987073@qq.com
云南省农业工程研究设计院:0871-67159935,
邮箱:18310516@qq.com
(二)监督电话:0871-63398393
(三)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71-63630349;
附件:
附件1:2023年下半年云南省农垦局公开招聘硕博优秀人才计划表.xlsx
附件2:云南省农垦局2023年公开招聘硕博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2:《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1997 颁布 ).pdf
附件3-3: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22年6月30日).pdf
附件3-4: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22年6月30日).pdf
附件3-5:教育部公布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21年6月30日)).pdf
附件3-6:教育部公布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21年6月30日).pdf
云南省农垦局
2023年7月11日
原文出处:
https://hrss.yn.gov.cn/html/2023/7/11/565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