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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中共北流市委党校师资队伍力量,经北流市人才发展中心办公室和北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拟使用专项周转编制公开招聘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2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及2021-2022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
三、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遵守学校的纪律。
4.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报考人员如认为本人所学专业符合招考职位专业要求,但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招考专业核心课程相同率达80%以上(含)的证明材料,并征得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后,再进行报名。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请报考人员在2023年8月10日至8月14日提交报名登记表(附件2,需签字)、有效居民身份证、相应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专业成绩表、获奖证书等材料的扫描电子版至中共北流市委党校邮箱:gxbldx@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本人姓名+高校英才网gaoxiaozp.com)。
2.资格审查
请考生在面试前携带报名登记表(附件2,需签字)、有效居民身份证、相应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专业成绩表、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到中共北流市委党校三楼办公室(地址:广西北流市城北二路110号)参与报考资格审查。报考资格审查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二)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三)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应不少于1:3。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达不到比例的,须经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才能进行面试。
六、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列为入围面试人选。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三)发布面试公告
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四)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考生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面试满分100分。
(五)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不足比例开考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小于等于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六)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当天,在中共北流市委党校公布面试成绩。
七、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依据面试合格总成绩(面试合格成绩+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达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不达招聘计划数1:1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依次以中共党员、校级优秀毕业生、学业奖学金(一等、二等、三等)、其他与学习/工作相关的荣誉证书、等级证书、校团委/学生会/社团聘书先后顺序择优确定体检人选,如还不能区分的,增加补充面试,补充面试的内容、方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并组织实施,择优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二)体检组织机关及体检标准
体检由中共北流市委党校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认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三)发布体检公告
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八、考核
考核人选为体检合格的人员。考核工作由中共北流市委党校负责。考核时必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含加分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形成书面材料。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政历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核小组应由2名以上在职在编党员组成,考核人员应查阅考核对象的档案材料,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如实写出考核材料并签名。考核小组应在考核材料中对考核对象作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评价。对不合格的人员,在考核材料中要详细说明不合格的事由和作出“不合格”评价的相关依据(或规定)。
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用人单位要向考核对象反馈考核结果并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提出申辩意见的,要另行安排人员进行考核复核。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按考生面试合格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中共北流市委党校根据面试合格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中共北流市委党校报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待遇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5年。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凭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通知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聘用人员入编手续。
十一、诚信档案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名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聘人员在考核、体检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十二、招聘监督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0775—6299108(北流市纪委监委驻中共北流市委办纪检监察组)
十三、招聘公告由中共北流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75-6333937(中共北流市委党校办公室)
附件:
1.中共北流市委党校2023年通过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中共北流市委党校2023年通过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中共北流市委党校
2023年8月2日
原文出处:
http://rsj.yulin.gov.cn/tszl/rsrc/sydwzk/t1689779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