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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前身是1971年组建的山东省“五七”干部学校;1983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委备案,改建为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201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学校占地面积2671亩,有济南、济北(齐河)2个校区。现有16个教学院部,专任教师579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201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421人,特聘工程院院士2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名,教育部高等学校骨干教师1名,省农业农村专家顾问团专家2名,省级高校产业教授14名,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3名,省农业领域“653工程”专家1名,省教学名师1名,省优秀教师7名,省科技兴农先进个人3名。现有28个本科专业,2018年招生专科专业20个,涵盖了工学、农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6个学科门类,全日制普通在校生近13000人。
学校秉承“师生为本、发展为要、质量为先、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以质量工程建设为突破口,大力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全方位加强内涵建设,2018年科研工作取得重大突破--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学校现有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及省级教改、特色专业7个,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发展支持计划专业1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1个,山东省校企共建工科专业2个,省级工程技术中心3个,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2个。设有83个实验室和实训中心,建有占地500亩的生态园。近年来,学校承担国家级课题15项、省部级课题112项,获得国家专利授权40余项,制定国家或地方标准21项,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励7项。
学校建有齐鲁乡村振兴研究院、农林大数据工程技术中心、食品科学研究所、机械电子与过程控制研究所、国土资源研究中心、三农问题研究中心、农业系统工程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形成了食品及农产品加工技术、机械电子、计算机、经济管理等产、学、研结合的科技创新团队;设有“齐鲁讲坛——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分坛”;出版有《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
学校被国家公务员局确定为首批“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特色实践教育基地”,学校被授予山东省星火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科技兴农”先进集体、山东省人社厅高校就业评估“优秀”等级、山东省高等学校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山东省高等学校“平安校园”、“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就业创业省级培训项目定点培训机构”,山东教育盛典“2015年度最具网民口碑本科院校”、“2017年度山东高校德育宣传奖”新浪网“2018年度山东最具办学特色本科院校”、“2018年度山东省先进团委”、“全省教育审计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92人,其中,高级岗位15人,中级岗位62人,初级岗位10人,管理七级以下岗位5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4.应聘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19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海外留学人员应于2019年6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24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6月24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8年6月24日以后出生);
6.符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9年6月24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农业工程学院网站(http://www.sdaeu.edu.cn/newht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山东农业工程学院人事招聘系统”(以下简称“招聘系统”)http://39.104.22.138/qlzp/报名应聘。应聘人员首次使用招聘系统需注册新用户,填写注册信息时要真实、完整、准确。注册成功后可在“招聘系统”中查看招聘岗位并报名应聘。报名成功后,请务必及时关注“招聘系统”,以免错过通知。
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学校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及现场资格审核等相关事宜均通过“招聘系统”通知。
(2)现场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招聘系统”通知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逾期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供的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包括:(1)贴有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且有本人签名的《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应于2019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加盖人事部门或单位公章);(6)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需要提供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证明(附件3);(7)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交相关部门加盖公章的该研究方向证明或读研究生期间成绩单或研究生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或公开发表的该研究方向的学术论文等相关证明材料;(8)对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有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3.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现场审核时进行缴费,逾期未缴,视为放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可委托他人(携本人签名的委托函件)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4)。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批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采用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
1.笔试(除高级岗位和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岗位以外的其他岗位)。
教师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以及专业基础知识;其他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山东农业工程学院人事招聘系统”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笔试时间、地点通过“招聘系统”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简化程序的岗位,按通过现场审核的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和直接考察人选。
2.面试(除面向博士研究生岗位以外的其他岗位)。
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说课程和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科研能力、表达能力以及岗位基本技能等。其他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测试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相应岗位职业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和地点通过“招聘系统”另行通知。
3.直接考察(仅包括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岗位)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省人社厅批准,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
直接考察由山东农业工程学院负责进行。组织考察形式依据报考者所报岗位确定,包括政治素质鉴定、心理调适能力、专业试讲、专业技能展示、实践操作等方式。考察的内容在岗位要求的个人素养、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范围内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教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实际工作能力、科研创新能力、职业倾向等。
组织考察的时间及地点在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通过学校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体检在学校指定的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除常规类,其他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照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总量控制内正式职工。聘用人员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山东省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1-85593767(投送简历时请在邮箱标题注明信息来自:高校英才网_www.gaoxiaozp.com)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2019年6月24日
原文出处:
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1906/0699666b-da8d-4ed7-8e5d-41225a9fdf7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