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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系福建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高等专科医药卫生类公办学校,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24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代码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他要求 | 备注 |
1901 | 护理、助产教师 | 2 | 护理学类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
1902 | 药理教师 | 1 | 临床药学、药理学、临床药理学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
1903 | 眼视光技术教师 | 1 | 眼科学、眼视光学、临床医学(眼科方向)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
1904 | 体育保健与康复教师 | 1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中医康复学、中西医结合康复学、运动康复(与健康)、体育教育训练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保健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
1905 | 医学美容教师 | 1 | 临床医学类、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类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主要承担美容外科、美容美体技术等课程,适合女性 | |
1906 | 预防医学教师 | 1 | 临床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
1907 | 音乐教师 | 1 | 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艺术硕士(音乐)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
1908 |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 1 | 思想政治教育、哲学、伦理学、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马克思主义法学、法学理论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中共党员 | |
1909 | 医学技术实验员 | 1 |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微生物学、发育生物学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持有医疗类职业资格证书 | |
1910 | 护理实验员 | 2 | 护理学类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持有执业护士资格证书 | |
1911 | 药学实验员 | 1 | 药学类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持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 |
1912 | 临床医学实验员 | 1 | 临床医学类、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类、康复工程技术、康复治疗学、康复治疗技术、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中医康复学、中西医结合康复学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持有医疗类职业资格证书 | |
1913 | 辅导员 | 3 | 专业不限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1.中共党员;2.女性;3.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1年及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1年及以上辅导员工作经历 | 该岗位需入住女生公寓 |
1914 | 辅导员 | 2 | 专业不限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1.中共党员;2.男性;3.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1年及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1年及以上辅导员工作经历 | 该岗位需入住男生公寓 |
1915 | 办公室工作人员 | 1 | 法学、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
1916 | 财务处工作人员(专业技术岗位) | 1 | 会计与审计类、财政金融类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
1917 | 后勤管理处工作人员 | 1 | 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岩土工程、结构工程、市政工程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具有1年及以上土建工程管理相关工作经历 | |
合计 | 22 |
注:辅导员岗位要求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1年及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指校、院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校、院团委副书记或团总支书记,校、院团委或学生会或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校、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校、院学生自律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校、院大学生艺术团团长、副团长;正副班长、正副团支部书记;正副学生党支部书记;校易班学生工作站站长、副站长、部长;校电台台长,校报记者团团长,校级团学组织主要刊物主编及以上职务,或研究生期间担任班委。
三、信息发布
本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rst.fujian.gov.cn/)、福建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fujian.gov.cn/)、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fjwzy.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24日16:00—2019年7月8日16:00。缴费时间:2019年6月25日16:00—2019年7月8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网上报名,并通过网上缴纳报名费用80元(应在报名前事先办理开通网上支付功能,通过建设银行龙卡支付,相关业务可咨询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报名时应明确具体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学院对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2019年6月25日16︰30至7月9日16︰30。申诉时间为2019年6月25日17:00至7月10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将通过网络银行退还报名费;资格初审通过但未参加考试的,不退还报名费。
4.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需在指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退还报名费。
5.资格复审:考试前将依照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根据公布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考生的资格条件以资格复审为准,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从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技能测试成绩合计总分(无技能测试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时间将在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fjwzy.cn/)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材料应于资格复审截止之日前送到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考生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应聘报名登记表》(需考生本人签字);
(2)准考证,二代身份证;
(3)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019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书面承诺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真实性、有效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
未能如实和按时提供以上材料(含缺少材料),不得参加面试。
五、考试
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各岗位考试办法
1.专业教师(岗位代码1901~1908)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试讲、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试讲、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1)笔试:笔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试讲人数1︰3的比例确定试讲人选(比例不足按实际人数确定试讲人选)。
(2)试讲:试讲内容为片段教学(试讲内容与要求在确定试讲入围名单时一并通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入试讲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2.实验员岗位(岗位代码1909~1912)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1)笔试:笔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技能测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技能测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际人数确定技能测试人选)。
(2)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关的技能操作项目。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入技能测试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3.辅导员、行政人员(岗位代码1913~1917)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1)笔试:笔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二)综合成绩计算
1.专业教师岗位(岗位代码1901~1908)、实验员岗位(岗位代码1909~1912):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试讲(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2.辅导员、行政人员(岗位代码1913~1917):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三)招聘考试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参加考试人员成绩、进入试讲(技能测试)、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fjwzy.cn)。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荆溪关口366号
邮编:350101
电话:0591-22869970江老师、刘老师(投送简历时请在邮箱标题注明信息来自:高校英才网_www.gaoxiaozp.com)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和我院共同组织实施。驻教育厅纪检组、教育厅人事处及我院纪检监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7853491(驻教育厅纪检组)、0591-87091212(教育厅人事处)、0591-22869962(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6月24日
附件下载
原文出处:
http://rst.fujian.gov.cn/zt/sydwrczp/zpfa/201906/t20190624_490573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