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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学院2023年补充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公告

台州学院2023-08-23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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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文件规定,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台州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校,2021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坐落在新兴的滨海城市——浙江台州。

学校分椒江、临海两地三校区办学,总占地面积1670亩、建筑面积约5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8亿元,馆藏纸质图书230余万册,办学条件良好,校园风光优美。学校现有教职工近1700人,现有国家重点计划入选者等省部级以上人才30余人、省151人才等省级人才80余人、博士超过620人,150余人受聘担任国内名校的研究生导师。

学校下设14个二级学院,直属附属医院4家。建立了制药化工、材料建筑、智能制造、电气信息、生命环保等一批与产业群良性互动、共生发展的学科专业群,拥有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省级一流学科4个,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和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各1个,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联盟6个,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各1个。化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生态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进入艾瑞深校友会学科排名“中国高水平学科”序列,生态学进入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前500强。设立55个本科专业,工科专业接近50%,全日制本科在校生15000余人。成立了台州生物医化产业研究院、三门研究院、浙江(台州)小微金融研究院等30多个产学研平台;携手行业龙头、上市公司搭建了台州湾生物医药产业学院、杰克学院、模具与塑料产业学院、浙江省建筑业现代化台州产业学院等产业学院群。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加州浸会大学联合培养护理学硕士,与新墨西哥州立大学合作举办土木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与美、英、韩等国大学以“2+2”“3+1”等模式联合培养本科生,与50多所国(境)外大学建立了友好交流关系。

二、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需求专业和招聘条件详见《台州学院2023年专任教师招聘补充计划》(附件)。应聘人员除应具备《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副高职称或博士研究生要求在45周岁以下,正高职称一般要求在50周岁以下,学术带头人等特别优秀或紧缺人才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zjtz.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2.台州人才网(http://www.tzrc.cn,“资讯中心”栏目)。

3.浙江省台州学院网站(http://www.tzc.edu.cn,“人才引进”栏目)。

我校还将在国内其他人才招聘网站及相关高校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其中浙江省台州学院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各二级学院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试(面试),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

1.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台州学院人事处提交应聘材料,应聘电子邮件主题要写明应聘类别(学科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或教学科研骨干)和所聘学科。

2.应聘者需提供的材料:

(1)个人简历。

(2)面试时提供身份证、初始学历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和2024年毕业的留学人员,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科研项目立项、结题证书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情况和证明水平的材料。

(三)考试

考试采用试讲形式进行,同时对应聘者代表性科研成果进行评审。

(四)体检与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五)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我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待遇

聘用人员除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外,学校还根据聘用人员的水平和层次提供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方面的待遇。

五、相关说明

1.应聘者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学院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者,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3.聘用人员使用报备员额编制,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监督与咨询

(一)监督

台州学院纪检监察室0576-88665794;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6-88511060。

(二)咨询

地址:浙江省台州学院人事处(邮编:318000)

电话:0576-88660363

联系人:高老师

E-mail:rsc@tzc.edu.cn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本公告由浙江省台州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台州学院2023年专任教师招聘补充计划.xls

台州学院

2023年8月17日

原文出处:

http://rsj.zjtz.gov.cn/art/2023/8/17/art_1229045970_38915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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