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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有关规定,我单位下属单位珠海市口腔医院面向博士和高级职称医务人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关于广东省珠海市的人文历史、自然地理、风土人情及政务信息等情况,考生可登录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www.zhuhai.gov.cn)查询。此次招聘单位为珠海市口腔医院,是我单位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考生可登录珠海市卫生健康局网站(http://wsjkj.zhuhai.gov.cn/),及珠海市口腔医院微信公众号进一步了解。
珠海市口腔医院主院区于2021年7月搬迁至吉莲路2号,面积增至6500㎡,开设牙科综合治疗椅近70张。1-7层为门诊医技楼,目前开设牙体牙髓科、牙周粘膜病科、种植科、正畸科、儿童牙科、预防保健科、特诊科、医学影像科;8层为行政办公区;9层为多媒体功能区。吉大院区从2021年7月开诊以来,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增长,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更加关注生活质量,对口腔健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珠海市口腔医院市是我市唯一的市属公立口腔专科医院,是承载这一职责使命最重要的部门。
珠海市口腔医院拥有全市最大规模、高水平的口腔正畸团队,并在口腔种植、儿童牙科等方向有着雄厚的技术力量、在口腔专业医疗设备方面,我院拥有国际顶级几类种植系统、多台进口水激光、显微镜、口腔数字化扫描仪等。
2022年9月珠海市口腔医院第一门诊部(湾仔沙门诊)正式开业。门诊部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南路1029号,湾仔沙公交车站后面,交通便利,总建筑面积近300㎡,1-2层设置4间诊疗室、1间种植手术室、CT全景机室、牙片机室、技工室等。是拥有种植、修复、牙体牙髓、牙周,口外等专业具备完整实力的口腔医疗机构。
珠海市口腔医院(珠海市口腔健康指导中心)始终以“打牢基础、创新发展、超越自我、完善提高”为方针,不断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医疗质量建设、专科特色建设和医院文化建设。医院口腔类中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比例约为70%,并坚持以优秀的人才队伍、优质的医疗服务、优化的医疗流程、优美的医疗环境和优良的医疗效果赢得社会的信赖和支持。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类别、等级、职责、数量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及社会上具有相应学历学位人员。
其中: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还须在报名前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可以报考,具体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执行。
四、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本次招聘实行电子邮件报名,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17时30分。考生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844624@qq.com)(邮件主题以“姓名+报考岗位代码”命名,例如:张三报考GE01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系统提示收到时间为准。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排列提交):①《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②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张(附在报名表上);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尚未毕业的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就业协议书》及学生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或护士执业证书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岗位条件所需的其它佐证材料;④根据本人身份应提交的其他材料: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须已毕业,并在报名前已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⑤岗位要求具备的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等其它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初审和复审,考生报名后须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招聘单位通知。招聘单位将在公布考试人员名单前按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告知审核结果。经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书面通知考生。
1.报考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项,将另行在珠海市口腔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
七、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采取“面试+实践技能测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80分),主要测试考生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创新能力、沟通等方面的能力。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二)实践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线80分)
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表达沟通能力、掌握前沿知识和学术动态的理论水平、业务熟练程度、手术规范程度(外科)等理论与技能操作相结合的专业实践能力,以及是否与岗位匹配等。实践技能测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三)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80分)
考试结束后,计算考试合格考生综合成绩,并依其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0%+实践技能测试成绩×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实践技能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实践技能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医院另行组织面试。
面试成绩、实践技能测试成绩、综合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将另行在珠海市口腔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八、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结果于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告知考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九、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卫生健康局网站(http://wsjkj.zhuhai.gov.cn/)和珠海市口腔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招聘单位对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递补
出现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情形的,将予以递补。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3331306,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128851。
(二)被聘用者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报到手续。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报到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和医院同意可适当延长3个月报到时间。
(三)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五)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六)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珠海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8月25日
附件:
附件1:珠海市口腔医院2023年面向博士和高级职称医务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原文出处:
http://zhrsj.zhuhai.gov.cn/zw/tzgg/gzzk/content/post_35696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