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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财贸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甘肃财贸职业学院2023-09-16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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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等文件规定和工作需要,我院现面向2023年应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部分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6人,现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高校自设专业、国内外相近专业和专业硕士,由学院研究后确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四)年龄条件:博士研究生1982年9月14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1987年9月14日后出生,本科生1992年9月14日后出生。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年龄不受限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考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毕业证、学位证。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采取强制措施的;

2.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有篡改、伪造人事档案材料等情况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28个岗位46人,各岗位招聘基本情况及专业要求详见《甘肃财贸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列表》(附件1)。

三、考试形式及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由我院统一组织。

考试范围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闭卷。

教学岗位面试主要为教学试讲,非教学岗位面试主要为岗位能力素质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不同而区分。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教材,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辅导培训。

四、工作实施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公布成绩、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及报备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官网“甘肃财贸职业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gscmxy.edu.cn/发布公告,同步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转载。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截至9月20日16:00,以网络提交报名信息成功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在网站“通知公告”栏点击阅读招聘公告,再点击“我要报名”按钮,进行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根据系统提示注册账户(该账户是报考人员报名、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登录系统后请仔细阅读“我的应聘-创建简历、我的应聘-简历填写”栏目下《填写提示》、《资料填写说明》,按系统提示创建简历,简历填写完成后,在导航栏“招聘岗位”选择符合的岗位进行申请,报名申请提交后系统自动反馈“岗位申请成功”(报名系统中遇到的问题,请通过报名系统页面在线咨询)。

下列报名内容需上传佐证资料电子版照片或PDF扫描件至报名系统相应栏目: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甘肃财贸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承诺人”处手写签名),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报考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供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有国外留学经历人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报考面向社会的岗位,须提供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请报考人员对照岗位招聘条件合理选择报考岗位,在报名系统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和上传扫描件内容一致,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否则产生的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3.缴费。资料提交成功的报考人员,2023年9月22日9:30后登陆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点击《甘肃财贸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网上缴费通知》,按照通知要求,扫描二维码关注学院缴费平台公众号,缴纳报名费150元(依据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文件)。

缴费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24日下午16:00。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完成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应聘资格,报名费不予退还。

4.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人员须按照学院官网通知期限(详情请关注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通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的问题,请通过报名系统页面在线咨询解决)。请妥善保管准考证,以备后续环节使用。

(三)笔试

1.试题命制。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题命制和阅卷均由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委托第三方负责,双方签订保密协议。辅导员岗位(GZ202327、GZ202328)主要考核内容为职业道德、时事政治、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相关政策理论以及辅导员职业知识与能力等相关内容。其他岗位主要考核内容为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的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

2.笔试形式:笔试统一组织,为闭卷形式,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

3.笔试时间、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4.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按照进入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不足3∶1的岗位,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相关考生,考试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面试环节的资格。

5.笔试成绩公布:在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四)资格审查

1.按照参加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审查人选;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按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2.审查人员名单及审查时间、地点:

具体以甘肃财贸职业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通知为准。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若报考人员为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报考面向社会的岗位,须提供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甘肃财贸职业学院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通过报名系统“简历预览”模块下载打印,须彩印)。

(5)1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2张(须与报名系统上传照片一致,照片背面标注报考岗位代码及姓名)。

(6)《甘肃财贸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承诺人”处手写签名)。

4.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取消招聘资格,如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面试

1.面试人员名单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面试阶段,确定的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甘肃财贸职业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对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面试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体检环节的资格。

2.领取面试通知书:取得面试资格人员按规定时间至甘肃财贸职业学院人事处领取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

4.面试方式:面试由甘肃财贸职业学院组织实施。对在本次公开招聘计划中,教学岗位采取现场讲课的形式;管理岗和专职辅导员岗位(GZ202326、GZ202327、GZ202328)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岗位专业技能、组织能力、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成绩采取百分制,当场公布后,由考生签字确认。

(六)公布成绩

1.综合成绩确定:所有岗位按笔试成绩×60%与面试成绩×40%的比例之和计算,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最后综合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加试面试确定排名。

2.考试成绩公布:在甘肃财贸职业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综合成绩(含笔试、面试成绩)。

(七)体检

1.组织体检:参加体检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由甘肃财贸职业学院人事处统一组织拟招录人员在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在体检前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2.首次体检不合格处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研究批准后,另行指定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3.体检不合格处理: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招录资格,如体检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察

1.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调阅档案,组成三人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2.考察问题处理:考察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客观公正考察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审批及报备

1.拟招聘人员公示: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拟招聘人员,在甘肃财贸职业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2.公示出现问题处理: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3.拟招聘人员审批:学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202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聘用。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计入聘用服务期,服务期不得少于五年,在签订聘用合同时明确具体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五、办理相关手续

经招聘备案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编、岗位设置、工资兑现等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档案转接等相关手续。

六、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甘肃财贸职业学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931-6836365;

监督举报邮箱:gscm201611@163.com。

七、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兰州新区职教园区海河街766号

联系部门:甘肃财贸职业学院人事处

联系咨询:王老师19193100099、张老师13919905559(工作日9:00-12:00,14:30-16:30)

附件:

附件1:甘肃财贸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列表.xlsx

附件2:甘肃财贸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甘肃财贸职业学院

2023年9月14日

原文出处:

https://www.gscmxy.edu.cn/info/1010/321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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