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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成立于1957年,隶属于山东省水利厅,是社会公益型科研机构。主要围绕全省水利建设和管理开展战略性、基础性、公益性、前沿性的研究和技术成果推广、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为山东水利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研究院现有在职职工201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08人(含研究员48人,其中二级研究员岗位7人);博士后、博士22人,硕士98人;先后有2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2人被评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先进工作者及省部级劳模5人、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山东省优秀科技工作者2人、水利部首批“5151”人才工程部级人选1人,水利部青年科技英才1人、济南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3人。
研究院设有6个综合部门和14个业务所室,涵盖防灾减灾、水资源与水环境、农村水利、水土保持、水力学、岩土工程、水工材料结构、水利信息化、水利移民等专业技术领域,拥有工程咨询、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水资源论证、工程监理等11项甲级资质(资信)、为大中型病险水库安全鉴定、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大中型水闸安全评价、水利工程试验机构及农村水电站安标、水利安标一级评审机构,拥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等4项乙级(二级)资质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单位水平评价5星。设立了山东省院士工作站、山东省水资源与水环境重点实验室、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泰山学者”岗位、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科研平台,具有山东省节水灌溉设备开发中试基地(全国第二批中小学节水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山东省推广工作站、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检测中心站等技术研发与推广平台。
承担完成了国家“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合作项目以及水利部公益性行业专项、省重点研发计划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取得了一批高水平的技术成果。被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山东省科教兴鲁先进单位”,被认定为“山东省一类科研机构”;被水利部、人社部评为“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水利科技工作先进集体”,连续多年被评为“全省水利系统文明单位”“山东省水利厅先进集体”等。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2名、中级岗位工作人员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9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9月19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符合山东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规定和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经招聘单位允许可承诺后报名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岗位条件
具体详见《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省水利厅网站(http://wr.shandong.gov.cn)、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www.skysd.com)和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s://www.sdgxbys.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http://www.skysd.com)通知公告栏,点击“2023年公开招聘”进行报名,请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材料。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9日9:00—9月27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9月19日11:00—9月28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9月19日11:00—9月28日16:00
报名结束后,初审通过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岗位及核减人数情况通过省水利厅网站(http://wr.shandong.gov.cn)、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www.skysd.com)公布。
3.打印准考证
初级岗位初审通过人员于笔试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请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询),以及《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进入面试后与其它材料一并提交)。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在面试前规定时间内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单位提交下列证明材料,逾期未交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和复印件,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并将原件和复印件及时提交单位。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须在2023年9月19日前取得),《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的原件。
(2)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成绩单中文翻译件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与国(境)内高校2023年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如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经招聘单位允许可承诺后报名参加考试,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本人书面承诺、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否则视为放弃。
(4)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的《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签名。
(5)个人简历。
(6)其他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说明材料。
(三)考试
初级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中级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重点测试应聘者所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一同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及时在省水利厅网站(http://wr.shandong.gov.cn)、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www.skysd.com)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业务能力、沟通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初级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总成绩。中级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通过省水利厅网站(http://wr.shandong.gov.cn)、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www.skysd.com)对外公布。初级岗位中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依次等额组织进行。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考察等形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和提供材料的真实准确性等进行复审。
体检由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等工作将根据单位工作实际适时开展。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水利厅网站(http://wr.shando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和保障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冯老师、李老师
咨询电话:0531-86974349、0531-55765379
技术服务电话:0531-81286031
单位地址:济南市历山路125号
监督电话:0531-55767576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2023年9月15日
原文出处:
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309/cce06bc1-4741-4ab8-acb7-b76ed6f11b7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