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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提高我县卫生健康专业人才综合服务能力,经市人社局核准备案,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医师。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专业 | 备注 | 招聘人数 |
万安县人民医院 | 临床医师1 | 临床医学(1002、1051) | 1 | |
临床医师2 | 临床医学(1002、1051) | 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 1 | |
万安县中医院 | 临床医师 | 临床医学(1002、1051) | 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 1 |
中医医师 | 中医学(1005)、中医(1057)、中西医结合(1006)、中西医结合临床(105709) | 1 | ||
万安县妇幼保健院 | 临床医师 | 临床医学(1002、1051) | 1 | |
合计 | 5 |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卫生健康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
4.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委监委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报名前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万安县人民政府网、万安县卫健委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5日-10月12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信函、现场报名,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下载附件《2023年万安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医师报名表》并完整准确填写,将报名所需相关材料均以PDF或图片格式一并压缩打包发送至waxwsj@163.com,邮件标题为姓名应聘岗位。
3.报名材料要求:①报名表(附件);②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医师资格证书;④本人身份证(正反面);⑤正式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联系人:赖月莲;联系电话:0796-5706990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组织考试
1.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万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3.考试方式:综合面试。
4.考试程序:
此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①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业务要求的综合素质能力、专业技能水平和相关专业能力。②面试时间:12分钟。③面试评分由评委完成,评委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临时从外县(市)聘请。④评分标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规则为去掉评委评分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剩余评分的平均分作为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成绩。
5.岗位招聘最低要求: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当某岗位所有应聘人员总成绩都低于70分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五)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入闱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加试笔试,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并对入闱体检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入闱体检人员2023年10月31日前须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的原件提供到万安县卫健委办公室,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未能提供者须出具相关有效证明,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体检前两天下午5时前,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可按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原则依次递补一次,但递补人员总成绩不能低于岗位招聘最低要求。
(六)体检和考察
经过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考察由县公开招聘医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现实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后,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而出现的岗位空缺,可按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原则依次递补一次,但递补人员总成绩不能低于岗位招聘最低要求。
(七)公示、聘用
经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县公开招聘医师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后由县人社局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和财政预算,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在单位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含试用期12个月),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跨行业或跨县调动。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医师到我县工作的,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5年,合同签订后满1年发放安家补助4万元,其余4年每年期满发放2万元,共计发放安家补助12万元。如服务期未满,因个人自身原因解聘者,需全额退还已享受的安家补助费。
四、纪律要求
1.严格执行和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2.对招聘工作中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五、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联系电话:
0796-5706990(万安县卫健委)
0796-5839805(万安县人社局)
3.监督电话:
0796-5701011(万安县纪委监委)
0796-5839855(万安县人社局)
六、本公告由万安县公开招聘医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万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22日
附件:2023年万安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医师报名表.doc
原文出处:
http://www.wanan.gov.cn/news-show-441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