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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满足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按照今年单位用编计划,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次公开招聘,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委管单位公开招聘(引进)工作人员239名、为安阳市残联所属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人员数量、对象和条件详见《2023年安阳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工作人员(第二批)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近三年毕业生是指:2021、2022、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院校毕业的学生;
5.报考年龄一般按以下标准执行,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附件1)中设置为准:本科生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报考有相关执业资格等条件要求岗位的医学类考生,取得相应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取得相应资格且具有二级及以上医院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报考有相关执业资格等条件要求岗位的医学类考生,取得相应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引进高级职称及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按照我市有关人才引进的政策执行。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普通高等教育院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9月25日,在安阳融媒、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安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安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为本次招聘工作指定相关公告发布网站,应聘人员有义务及时关注。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程序和所需提交材料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请登陆安阳市卫健委官网(http://aywjw.anyang.gov.cn/)点击网上报名入口,实行网上报名、查询、打印准考证。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8:00至10月20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报名时间段内登录网站,先进行考生注册,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清晰、无变形,一寸或二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200kb以内,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个人信息进行报考,凡弄虚作假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报名资料不全、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期限内及时补充、更换或改报其他岗位,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的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及时给出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招聘单位将给出未通过的原因,如报考资料不全、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等,考生须按要求进行修改并于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之前再次提交审核。逾期未再次提交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报考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岗位(报考被核销岗位的除外)。
网上报名时间截止之后不再接受报名,报考申请提交成功后,身份证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依据。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下载打印《2023年安阳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须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以备面试前现场资格确认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不足3:1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核销的岗位情况将在安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发布公告。核销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符合其它岗位条件的,在规定时间(以公告时间为准)内可以改报其它岗位。改报岗位后不得再二次更改。
本次招聘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
(2)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规培方向)应与招聘专业相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3)、《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附件4)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名称的,毕业证记载专业名称应与招聘专业相一致。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与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2.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无需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使用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准考证上必须打印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照片,自贴照片无效,准考证无需盖章。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
报考西医类专业岗位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以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和解剖学知识为主。报考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专业岗位考试内容为《中医基础知识》,以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医内科学和中药学知识为主。报考非医学类专业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具体考试项目见(《岗位表》附件1)。
(2)笔试时间
笔试及准考证打印的时间将在安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安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信息。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在安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2.面试
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在安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1)报考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岗位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详见附件1《岗位表》)。报考直接进入面试岗位的考生,须凭《2023年安阳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岗位其他条件所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及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确认。
(2)报考取得相应资格条件且具有较长工作经历的医学类本科岗位的考生,须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详见附件1《岗位表》)。此类考生除提供相应的证书、证件外,应同时提供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或辞职手续(“同意应聘证明”需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以及工作经历证明(需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3)报考须参加笔试岗位的考生,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安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4)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或辞职手续(“同意应聘证明”需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不吻合的,需提供相关专业方向证明。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及相关资格证书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明及证件材料。证明和证件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取消面试资格后,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不足3:1比例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比例内递补人数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5)需参加笔试的岗位递补后比例仍不足3:1或直接进入面试的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3:1的,经同级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形不成竞争的,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6)直接进入面试的医学类硕士以上研究生、取得相应资格且具有较长工作经历的医学类本科生和非医学类考生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其他医学类本科生采取与其报考专业相对应的专业素养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
(7)面试前须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直接进入面试的除外)。
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天公布。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因面试成绩相同而影响招聘后续有关人选确定的,当天通过加试排出名次。
3.专业能力测试
报考取得相应资格且具有较长工作经历的医学类本科生须进行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天公布。
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计算
(1)需参加笔试的考生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需参加能力测试的考生
总成绩=面试成绩×4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60%。
(3)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
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达不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的,不得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4)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每个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需参加笔试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需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安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按要求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内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参照确定体检人员方式递补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员,按照主管部门下发的考察通知要求,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参照确定体检人员方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安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五)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安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主管部门汇总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应按用人单位要求参加岗前培训。
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特别提示: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招聘主管部门,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
安阳市人民医院:2077021
安阳市肿瘤医院:2232016
安阳市中医院:5117788
安阳市第三人民医院:3360503
安阳市第六人民医院:2561602
安阳市第五人民医院:3382012
安阳市妇幼保健院:3285213
安阳市眼科医院:3395003
安阳市第七人民医院:3318036
安阳市脉管炎医院:3387600
安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122013
安阳市中心血站:5970885
安阳市结核病防治所:3386912
安阳市第二人民医院:3276872
安阳市卫健委考务咨询电话:59507022209609
监督电话:5950569
附件1:2023年安阳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工作人员(第二批)岗位表.xlsx
附件2:2023年安阳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报名登记表.pdf
原文出处:
https://aywjw.anyang.gov.cn/2023/09-26/24092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