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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202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2023-10-16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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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院介绍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安徽省口腔医院)是是省属重点口腔医学教育和医疗保健基地。1984年建口腔医学系,1997年建成附属口腔医院,2005年经省编办批准挂牌安徽省口腔医院。医院是安徽省唯一的省级三级口腔专科医院,依托安徽医科大学雄厚的资源优势,已成为安徽省口腔医疗、教学、科研和预防保健中心。

全院职工360余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00余人,教授、主任医师等正高15人,副教授、副主任医师等副高50人,博士生导师3人,硕士生导师42人,博士45人,硕士150余人。其中,国际牙医师学院院士4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1人、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人,国家“香江学者”计划2人,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人、后备人选2人,安徽省“江淮名医”3人、“青年江淮名医”1人,安徽省“特支计划”1人,安徽省第十四批“115”产业创新团队1组,安徽省杰青计划支持1人,省级教坛新秀3人,校教学名师2人,校拔尖人才支持计划2人,校中青年学术骨干1人;30余人在省级以上专科学会任职副主委及以上(含全国委员),另有安徽省口腔学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2人,安徽省质控中心主任1人。

口腔医学专业现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06年开始对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2015年正式招收国际留学研究生。口腔中心实验室为省部共建实验室和安徽省口腔疾病研究重点实验室。

医院现为国家口腔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安徽省分中心、安徽省口腔医学会会长单位、安徽省口腔专业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安徽省口腔专科医联体(联盟)牵头单位,拥有口腔颌面外科等6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除梅山路院本部以外,开设政务区、包河区、滨湖、庐阳区、望湖城5个门诊部。设置综合治疗台138张、病床51张,年门诊量23万余人次。

正在建设中的新院区位于长江西路与创新大道交口西南角,占地面积24.2亩,建筑面积约68000平米,单体规模位居全国口腔专科医院前列。投资概算3.8亿元,拟设门诊牙椅339台,病房床位110张,预计2024年投入运营。

二、招聘对象及专业

海内外优秀人才。专业:口腔医学、口腔临床医学;麻醉学;临床检验诊断学;临床病理学。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具体条件

1.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副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正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业绩特别优异或学科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

2.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8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简历投送: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六)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联系方式(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英才网gaoxiaozp.com看到的信息)

联系人:江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551-65172126、0551-65167751

邮箱:aykqrs@126.com(邮件发送后的7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回复的,可电话咨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68号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五、有关事宜

(一)我院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欢迎社会和广大教职工监督,纪委办公室电话:0551-65160396。

(二)请应聘者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以应聘者最终学历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医院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医院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特别优秀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一事一议。

(四)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原文出处:

https://ahskqyy.ahmu.edu.cn/Notice/info_71.aspx?itemid=5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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