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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我校成立于1999年,由广东省重点建设高校广东海洋大学与湛江寸金教育集团合作举办。2011年获批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13年通过广东省教育厅独立学院本科教学基本状态评估。
我校是粤东西北地区唯一的独立学院,也是粤西地区规模最大、办学特色鲜明、具有重要区域性影响的民办本科高校。目前,我校设有本科专业41个,涵盖经济学、文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农学等六大学科门类,“会计学”与“英语语言文学”被确定为广东省“重点(培育)学科”。我校面向全国9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2万余人。
我校目前建有麻章校区和新湖校区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100余亩;建筑面积70余万平方米。建有“新一代信息技术智慧学习工场”、 “数字动画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经济管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北部湾经济发展研究中心”、“财务共享研究中心”等教学科研实验室近200个;建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百余个。建有较为完整的图书馆管理系统、数字资源系统和计算机网络系统,图书馆各类图书超过260万册。
我校经过20年的发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办学成果。近5年,每年均完成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新生年平均报到率近90%;学生报考境内外研究生升学率逐年提高。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活动,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项600余项。近3年,我校获省、市级教研、科研项目200余项;主编、参编教材3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500余篇,根据广州日报数据和数字研究院2018年广东民办高校教育发展统计报告显示,我校对中国知网论文贡献率排名广东省民办高校第10位。
当前,我校以开放的姿态构建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办学基础条件不断改善,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各项事业进入了转型发展的关键阶段。按照国家民办教育新法新政的总体要求,并结合目前办学实际情况,我校正全力推进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普通民办高校,致力于成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器、民办高等教育改革的试验田、优秀创新创业人才的培育地,为湛江及广东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由此,特面向社会公开诚聘各类人才。
一、招聘对象
按照人才层次、岗位职责及工作领域类型分为“杰出人才”、“引贤计划”、“百青工程”、“双师工程”等四类岗位。
二、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从事高等教育的经历;能够遵守我校规章制度,执行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及科研工作任务;能够承担一定的校内外公共服务任务;善于学习,能够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水平;身体健康。
(二)杰出人才:申报者须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称号的人员,如:院士、国家名师、长江学者、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入选者等。
(三)引贤计划:申报者须具有一定的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经历,已经取得中级及以上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主要从事课堂教学及科研工作的人员。
(四)百青工程:申报人须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博士年龄不超过35岁、硕士不超过30岁。
(五)双师工程:申报人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熟练的专业实践技能,能够承担实验教学或者具备指导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能力和素质。
三、岗位说明(见附件1)
四、需求计划(见附件2)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自愿申请者,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岗位申请表(见附件3);
2.身份证或护照;
3.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在职人员提供);
5.职业资格证书(在职人员提供);
6.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包括重要学术论文及收录情况、代表性科研项目情况和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
7.各类奖励或荣誉证书。
以上材料均需将电子文档分别发送至学校组织人事部和相关学院联系人。联系方式见附件2。
(二)初审
我校将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资格审查合格者,学院将通知其参加试讲。
(三)试讲
杰出人才由学校组织面谈,其他人员由各学院组织试讲。试讲一般分课堂教学和学术报告两部分,时间各30分钟。硕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可不做学术报告。一般采用到校现场试讲的形式,如情况特殊,可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进行试讲。
(四)体检
通过现场试讲人员,须到我校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采用远程试讲方式的人员,可到自行到当地三甲以上医院或者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体检。
(五)背调
我校将组织对通过试讲和体检的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我校保留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的权限。
(六)聘用
经研究录用人员,我校将发放录用通知书。被录用人员应在商定时间内到校报到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办理入职手续时需提供前述申请材料原件并核准。
六、注意事项
(一)我校教师的基本服务年限为8年(特殊情况特别约定的除外)。凡未达服务年限离职者,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处理有关违约事宜。
(二)我校新聘教师(杰出人才除外)实行考核期制(12个月),考核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以上事项由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13590097101 0759-3151693
电子邮件:25897134@qq.com(投送简历时请在邮箱标题注明信息来自:高校英才网_www.gaoxiaozp.com)
通信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学智路2号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组织人事部。
邮政编码:524094
特此公告
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
2019年7月31日
原文出处:
https://www.gdcjxy.com/a/tzgg/2019/0731/31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