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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简介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始建于1973年,2002年升格为专科层次的高等院校。学校是交通运输部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山东省首批技能型特色名校、山东省首批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单位,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首批定向培养海军士官试点院校、山东省首批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本科生试点院校、山东省首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项目院校、山东省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改工作试点院校。2019年,学校获批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在潍坊市和泰安市两地办学,占地1700余亩,建筑面积48余万平方米,固定资产8.23余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2.29余亿元,图书118余万册。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教职工800余人,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1人,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名师1人,全国交通运输行业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1人,全国交通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3人,省级教学名师6人,“吴福—振华”交通教育优秀教师4人,省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4人,省高校十大优秀教师1人。建成了省级教学团队5个,山东省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山东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3个。
学校对接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汽车、道桥、物流、航海、智能制造、轨道交通等6个重点专业群,开设34个招生专业;拥有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重点专业4个,山东省省级特色专业7个,全国交通运输类示范专业3个。学校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思路,与630余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紧密的校企合作关系,与宝马、戴姆勒、大众等世界500强企业建设了校内外培训基地,形成各专业独具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
近年来,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20项、二等奖25项、三等奖10项,在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各类奖项92项。学校毕业生与就业岗位比一直保持在1:4以上,特色主干专业达1:7以上,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8%以上。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2名,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4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7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33人,管理岗位8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应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6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招聘岗位对海上任职资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海上任职资历证明。海上任职资历年限按足月累计,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相关要求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handong.gov.cn/)和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jtzyxy.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8月2日至8月15日。
查询时间:8月3日至8月16日。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http://www.sdjtzyxy.com)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8月3日至8月16日。
初级岗位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或核减的岗位及人数会在学院网站及时公布。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3.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笔试前3天内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报名表及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提醒:参加资格审查及面试时使用,过期不能打印)。
4.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学校提交下列证明材料原件(有关材料需在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公布后一周内交学校组织人事处703房间)。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和复印件,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成绩单翻译件(由专业翻译机构盖章)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4)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
(5)招聘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6)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7)网上打印的《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对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到学院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和高级岗位人员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
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主要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内容无任何指定或参考教材。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一同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1)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试讲、答辩的方法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专业理论修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专业知识水平及业务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统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2)非教师岗位人员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举止仪表、专业理论修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专业知识水平及业务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统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3)面向博士和高级岗位人员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试讲、答辩的方法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专业理论修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专业知识水平及业务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重点走访、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按规定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布。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引进按照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管理暂行办法和驻地市有关规定落实具体待遇。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赵老师
联系电话:0536-8781805
E-mail:ljzygkzp@163.com(投送简历时请在邮箱标题注明信息来自:高校英才网_www.gaoxiaozp.com)
地址:潍坊市潍县中路8号办公楼703室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邮编:261206
乘车路线:乘18路、81路、58路到交通职业学院站下车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网址:http://www.sdjtzyxy.com/
七、其他
如果因为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导致某些事项不能按时进行,则学校网站及时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网站。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4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2019年8月2日
原文出处:
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1908/6f204360-538d-434f-a673-68458ca92b7a.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