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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大我市引才力度,满足我市事业单位对急需紧缺人才的需求,精准引进各层次专业人才,桂林市计划组织2023年面向全国高校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予以发布。本次招聘138个岗位计划招聘186人。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急需紧缺岗位的博士,2023年、2024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以及急需紧缺专业的2023年、2024年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生。部分有其它要求的岗位详见《桂林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面向全国高校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属于本《公告》第一条明确的招聘对象范围;
(六)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面向全国高校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4.现役军人。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八)其它:
1.本次招聘条件中涉及年龄、相关资格、处罚期限等时间的计算,以2023年10月2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4年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27日至2005年10月27日期间出生);有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宽年龄的岗位,具体详见《桂林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面向全国高校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桂林市2023年面向全国高校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2023年毕业的报考人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面谈→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2024年毕业的报考人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面谈签约→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桂林市2023年面向全国高校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信息在桂林人才网(https://www.glrcw.com)、桂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uilin.gov.cn/)、全国相关招聘信息网、各大院校及高校媒体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并通过提前联系各高校就业处及院系教师等多种渠道广泛发动宣传。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对照招聘条件及《桂林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面向全国高校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考生信息表(附件3)并于2023年11月2日18:00前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及本人签名的扫描件)(附件2)、考生信息表(电子版)(附件3)、个人简历、2023年已毕业的需提供毕业证及学位证扫描件、2024年毕业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资料打包发送至报考岗位对应的报名邮箱。为便于统计报名情况,资料名称统一为:XX考生报考XX单位XX岗位报名资料。参加此次招聘的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附件4)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中没有列入,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招聘组织部门共同核准),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7日8:00-11月2日18:00
(三)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依据《桂林市2023年面向全国高校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面向全国高校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各招聘主管部门于2023年11月3日前将考生报名汇总表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笔试。
招聘岗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可免笔试和面试,进行直接考核;招聘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以上的,可免笔试,进行直接面试;招聘岗位要求为本科学士以上的,属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认定紧缺专业的,进行笔试+面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范围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哲学基本原理、时事政治、职业道德、法律知识、历史知识、行政管理知识、公文写作等内容。笔试为客观性试题,分值满分为100分,全部在答题纸上作答,以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8日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1.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
笔试结束后,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参加笔试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不低于45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有0分、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2.面试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为公共面试或专业面试。每个岗位只采取其中一种面试形式,具体面试形式详见《桂林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面向全国高校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面试时间:2023年11月19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同一招聘岗位经过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岗位面试时视情拆分考场,考场拆分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岗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按照该岗位招聘人数的1:2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岗位排序。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考官从考官库中随机抽取。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岗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4.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
(六)面谈签约。
面试结束后,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面谈签约人员。需笔试的招聘岗位相同岗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面谈签约程序;如面试成绩也相同,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加试成绩高分者进入面谈签约程序。直接面试的招聘岗位相同岗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加试成绩高分者进入面谈签约程序。2023年已取得毕业证的报考人员进行面谈,不进行签约,下步进行体检、考察、公示、聘用。2024年毕业的报考人员进行面谈、签约,并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作为今后拟聘人员顺利毕业并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后办理聘用手续的依据。
需笔试的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面试合格成绩。
直接面试的招聘岗位:综合成绩=面试合格成绩。
直接考核的招聘岗位:根据考核情况确定面谈签约人选。
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在顺利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后应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对考生进行考察,考察时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合格后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考察材料。
(七)体检。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别行通知。
(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组织部门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八)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确定岗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二)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愿放弃相应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规定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本次招聘工作实行诚信报名。报考人员应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对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咨询电话:0773-2866296。
相关网站: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uilin.gov.cn/
桂林人才网https://www.glrcw.com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1:桂林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面向全国高校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桂林市2023年面向全国高校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桂林市2023年面向全国高校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考生信息表.xlsx
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原文出处:
https://rsj.guilin.gov.cn/xwzx/tzgg/202310/t20231025_25863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