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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满足我市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发展需求,为黄冈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6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引进对象、数量和条件
(一)招聘引进对象、数量
本次招聘引进的对象使用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专项编制,专项编制核定在市人才事业发展中心,实行单列管理,引进的专业人才选派到用人单位全职工作5年。
本次计划招聘6人,共6个岗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2023年黄冈市公开招聘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恪守职业道德和学术操守,诚实守信,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团队协作能力;
(4)所从事专业领域符合我市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发展方向,且在所从事专业领域崭露头角,具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
(5)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一般应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已在黄冈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引进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坚持“一岗一策、择优录取”原则,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黄冈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g.gov.cn/)、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hg.gov.cn/)、黄冈市人事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hgrsks.gov.cn/)发布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对无人报名或未完成招聘计划的岗位,可根据用人单位意见,继续接受网上报名,或取消招聘计划,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可下载填写《2023年黄冈市公开招聘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职(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及反映个人专业能力水平的资料、证件的扫描件等应聘材料,以压缩包方式发送到市人才事业发展中心电子邮箱1301120051@qq.com,并及时电话联系确认收妥。邮件主题格式为:【2023年黄冈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代码-姓名。网上报名以邮件回复为准,未收到邮件回复的,视为报名不成功。网上报名确认电话:0713-8360205,各用人单位岗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应准确、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执行,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市人才事业发展中心会同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引进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1.关于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6日(即公告发布之日,如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2年11月6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相关工作经历”指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具体界定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2.关于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聘)用。
3.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进行拟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如用人单位同意,可以报考。专业以学历证书上记载的名称为准;以双学位所学专业报考的,专业以双学位证书上记载的所学专业名称为准,具体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把握,但标准必须一致。
(四)测试。本次招聘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及工作安排,分批分类组织测试,具体测试安排另行公告。
1.测试内容和方式。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根据岗位特征和用人单位意见,本次招聘测试工作采取面谈考核的方式进行。
2.关于开考比例的确定。各岗位原则上按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用人单位申请,经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也可根据实际取消招聘计划。相关岗位调整信息将通过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hg.gov.cn/)公布。
3.最低合格线控制制度。测试环节设置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最低合格线在考前划定,另行公告通知。
4.考试成绩计算。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序)。考生测试成绩并列无法确定入围考察人选的,组织加试。
重要提示:测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体检、考察。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测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含心理测试)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并按要求进行心理测试。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对象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测试成绩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由市人才事业发展中心和用人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考察对象如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测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1.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生主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组织递补或取消招聘计划。
2.签约聘用和培养。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发文聘用,市人才事业发展中心为其办理编制人事手续,并与市人才事业发展中心、用人单位签订有关服务管理的三方协议,同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其工作职责、劳动报酬等相关内容。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按考生测试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引进人才设立最低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5年内全职在用人单位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愿意继续留在用人单位工作的,由市人才事业发展中心与其办理解聘手续,退出事业编制管理;愿意回到事业单位的,可安排到专业对口的事业单位工作。
四、薪酬待遇
(一)缴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引进人才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确定,由市人才事业发展中心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其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保留,并根据岗位变动、年度考核情况正常调整。
(二)享受用人单位年薪。按照“谁受益、谁保障”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根据引进人才的业绩贡献、技术成果、创新成效等情况,采取年薪制、项目工资制或协议工资制为其发放薪酬,标准不低于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待遇。各岗位薪酬待遇详见《岗位表》。
(三)发放生活津贴。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连续5年分别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1万元生活补贴。
五、政策保障
(一)给予科研奖励。引进人才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承担、实施国家级计划和项目,按照1:1比例给予资金配套;其成果(作品)获得国家级奖励的,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定岗特设岗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按专业技术七级、十级设岗,保留副高级、中级档案工资。
(三)提供住房保障。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引进人才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0㎡的,可申请入住保障性租赁住房。
(四)近亲属可在黄州城区落户。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凭录聘用通知可直接办理其近亲属黄州城区入户手续,随迁随办。
(五)妥善安排子女入学和家属就业。按照《黄冈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黄教办[2017]171号)和《关于印发《黄冈市区企业“两高”人员子女入学实施办法》的通知》(黄经信字[2018]39号)精神,对公开招聘的博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予以优待。对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的配偶,有意向到黄冈工作的,可采取调动、推荐安置等多种途径予以妥善安排。
六、其他事宜
(一)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黄冈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规程》(2020年版)等有关文件执行,或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研究决定。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联系电话:0713-8128633(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13-8612016(市委组织部人才科)
附件1:2023年黄冈市公开招聘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xlsx
附件2:2023年黄冈市公开招聘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黄冈市委组织部
中共黄冈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黄冈市财政局
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6日
原文出处:
http://rsj.hg.gov.cn/ztzl/sydwzpzl/gkzp/11872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