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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学院事业发展需要,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拟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8名,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3.同等情况下,具有临床工作、高校和国外留学经历者优先。
4.年龄要求:原则上,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应聘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3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应聘者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68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
5.本次招聘原则上省内其他高校编制内人员不予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代码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所学专业或从事领域 | 资历要求 | 其他要求 |
01 |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 2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哲学类、法学类 | 研究生学历、 博士学位 | 中共党员;硕博或本博为相同或相近专业 |
02 | 药理教师 | 1 | 硕士和博士阶段专业均为药学类 | 研究生学历、 博士学位 | |
03 | 药化教师 | 1 | 硕士和博士阶段专业均为药学类 | 研究生学历、 博士学位 | |
04 |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教师 | 1 | 硕士或博士阶段专业为临床检验诊断学、内科学、病原生物学、免疫学、分子生物医学、临床医学、病理学 | 研究生学历、 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
05 | 护理、助产教师 | 1 | 护理(学)、助产 | 研究生学历、 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有护理、助产专业相关从业经历者优先 |
06 | 医学美容技术专业教师 | 1 | 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类、临床医学类、医学美容技术、医疗美容技术 | 研究生学历、 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有医学美容相关行业从业经历者优先 |
07 | 体育保健与康复专业教师 | 1 | 运动医学、运动康复(与健康)、运动人体科学、体育保健 | 研究生学历、 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有体育保健与健康相关行业从业经历者优先 |
合计 | 8 |
三、人才待遇
按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政策待遇执行。对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除02、03岗位(药理教师、药化教师)外,其余岗位符合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定的,入职后经本人申请、学院认定享受相应待遇。
四、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rst.fujian.gov.cn/)、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jyt.fj.gov.cn/)、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www.fjwzy.cn)上公开发布。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常年招聘,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
报名地址: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514室人事处(福建省福州市闽侯荆溪镇关口366号)。
报名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学位,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近5年学术成果、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提交一寸彩照三张。若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将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证明证书原件扫描件、应聘登记表(照片格式为规格200K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打包以“姓名-报考部门岗位”方式命名,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到95488337@qq.com报名,请在报名后主动与学院电话联系(0591-22869970人事处江老师),以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接收。(投送简历时请在邮箱标题注明信息来自:高校英才网_www.gaoxiaozp.com)
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面试、考核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此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面试考核小组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面试后,对拟聘人员近五年以来的学术成果进行审核,并按照学院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由学术委员会或聘委会进行认定。认定通过的,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七、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fj.gov.cn/)和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fjwzy.cn)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按编制内人员待遇执行,服从学院岗位调配。
如拟聘人员为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等高层次人才,应按规定报批后办理聘用核准手续。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荆溪镇关口366号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邮编:350101
电话:0591—22869970(江老师)
E-mail:276243997@qq.com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8月15日
原文出处:
http://jyt.fujian.gov.cn/xxgk/rsxx/201908/t20190815_496546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