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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16]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5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招聘条件 | 其他要求 |
机电综合工程训练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 | 1 |
1.师德师风良好,身心健康; 2.本领域高水平学者,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熟悉教学科研工作,在相关学科、教学、科研方面具有一定经验并取得较好成绩; 4.熟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发展方向及相关政策,对示范中心的发展有明确的思路; 5.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与团队精神。 |
示范中心主任每届任期五年,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三届。 |
通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 | 1 | ||
电子电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 | 1 | ||
计算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 | 1 | ||
测控技术与仪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 | 1 |
三、招聘方式及流程
(一)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12:00。请发送电子邮件至jwsjk@guet.edu.cn报名。请在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名中注明“桂电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应聘+姓名+高校英才网gaoxiaozp.com”,请将相关应聘材料按下列材料分类命名,按winrar格式压缩后一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压缩文件包不得超过5M)。
2.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应聘信息简表》(详见附件)1份;
(2)近五年来有代表性的教学、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如参与或主持的教学改革项目、教材编写、教学资源建设等;
(3)身份证、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等;
(4)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暂只需提供扫描件或电子档,待面试时再提供原件。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教务处共同负责受理报名和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公示。根据应聘人员电子邮件报名材料,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彻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我校招聘岗位条件或《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应聘信息简表》填写不实,学校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核
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委员会组成考核小组完成招聘考核工作,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德、能、勤、绩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考核。
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及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核人员。为确保人才质量及岗位匹配,如确无合适人选,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同时,学校对进入考核的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拟聘人员公示及聘用
考核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考核情况,从被考核人员中确定拟聘人选并提出书面聘用意见,人事处形成拟聘方案,报学校审定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聘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联系方式
教务处陈老师,0773-2292292;人事处李老师,0773-2319230/2208378。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人事处
2023年12月7日
附件:《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应聘信息简表》.docx
原文出处:
https://www.guet.edu.cn/2023/1207/c482a115625/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