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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渭南市市级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陕西省渭南市市级事业单2023-12-14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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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促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渭南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参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规定,为渭南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和渭南市图书馆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1.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3.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和报名条件

(一)选聘范围

渭南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教师、医疗岗位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2月到2005年12月期间),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2月到2005年12月期间),岗位计划表有要求的以岗位表为准;

5.在编在岗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

6.现聘用事业单位岗位类别与报名岗位类别相同,具有报名岗位要求或以上的职务、职级,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仅限应聘符合条件的综合管理岗;

7.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工作经历指纳入编制管理后的经历时间,工作经历时间可累积计算),岗位计划表有要求的以岗位表为准;

具体要求以《2023年渭南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涉嫌违纪违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2.失信被执行人员;

3.按照中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要求的(截止2023年12月31日);

4.在现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和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本次选聘公告及后续安排均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weinan.gov.cn/)发布。

(二)现场报名

1.选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每人仅限报一个岗位,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19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26办公室(渭南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

2.报名流程:

(1)报名人员需提前下载《2023年渭南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报考信息,选报岗位;

(2)按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

(3)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资料报名。

未能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以上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3.报名需提交资料:

(1)《报名表》一式三份(贴照片),本人近期免冠二寸正面照片1张;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事业单位实行公开招聘后由设区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的聘用通知书;

(5)近3年年度考核表;

(6)可证明应聘人员岗位类别、职务职级的相关佐证材料;

(7)由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其他岗位要求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进入下一环节。

公开选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计划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保留或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已通过资格审查且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人员重新确定报考岗位,并填写选聘改报表,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改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四)考试

考试一般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如报名人数较多,可增加笔试、专业能力测试。

1.笔试、专业能力测试

如增加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另行公告。

2.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限10分钟,3道题。

(1)面试人员确定。如开展笔试,面试人员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3:1比例确定,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最低控制线由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划定。应考人数与选聘计划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应考人数确定。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如不开展笔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

(2)面试组织。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予以淘汰。面试成绩当场向面试人员宣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3.总成绩和体检人员确定

总成绩1(有笔试)=笔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2(无笔试)=面试成绩

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按体检人员与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总成绩并列、拟进入体检人员超过岗位计划的,顺延总成绩小数位确定排序,顺延小数位后相同:

有笔试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序,相同时,以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与最低分的平均分确定排序,仍相同时,以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确定排序;

无笔试时,以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与最低分的平均分确定排序,仍相同时,以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确定排序;

再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加试面试成绩作为加试人员进入体检环节的依据。

(五)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医院收取,体检人员自理。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如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查申请,并到指定医院重新检查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结果。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从德、能、勤、绩、廉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再次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在体检或考察过程中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不合格形成的岗位计划缺额,在该选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排名递补体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办理试用手续,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工资福利待遇在原单位保持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办理人事手续。

四、特别提示

1.本次选聘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应聘人员须准确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本次选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3-2338060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1:2023年渭南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3年渭南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2023年渭南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

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11日

原文出处:

http://rsj.weinan.gov.cn/xwzx/tzgg/17341372887985356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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