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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江苏省南通市第一人民医2023-12-20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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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医院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8名备案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1987年12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博士研究生岗位的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982年12月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技能条件”指岗位要求具备的专业技术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6.应聘人员应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等,有工作经历时间要求的,是指截至2023年12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7.应聘本科岗位需具有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书(425分及以上),研究生岗位需具有大学英语六级合格证书(425分及以上),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8.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定向生、委培生报名,需提供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本院规培生不得应聘。

9.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0.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11.具备本公告及岗位需求表中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报名网址:http://oa.nt2191.com:85/。

3.报名、照片上传:2023年12月25日9:00至12月27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

4.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2月25日9:00至12月28日16:00。

5.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12月25日9:00至12月28日17:00。

6.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12月25日9:00至12月29日11: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将收到短信通知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费100元,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

7.准考证打印:接到短信平台通知后,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另外,医院将通过医院官网(http://www.nt2191.com/)公布笔试注意事项及准考证打印时间,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逾期者责任自负。

8.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考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按原报名程序进行),补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9.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10.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时间和地点: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名单将在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公告;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有关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此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则按照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依次递补,进入实践技能操作考核或面试;

2.复审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

(1)报名登记表(自行从报名系统中打印签字)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2024年毕业生)

(4)在校成绩单(2024年毕业生)

(5)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

(6)学历、学位证书(含各阶段)

(7)执业(职称)资格证书

(8)专业方向不明确者应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

(9)在职证明(社会人员)

(10)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11)论文、获奖证书

(12)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13)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考试

护理岗位采取笔试、实践技能操作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医院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一)笔试:

1.本科及以下学历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对紧缺岗位和急需补员的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实际调整开考比例;研究生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1:3的岗位,直接进入面试;

2.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基础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二)确定实践技能操作考核、面试人选:

1.护理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实践技能操作考核、面试的人员(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

2.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

(三)实践技能操作考核:

考核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四)面试: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60分为合格分数线。

(五)总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其中,护理岗位按笔试占30%、实践操作技能考核占30%和面试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他岗位按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研究生岗位中报名人数不足1:3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六、体检、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总成绩相同且不进行笔试的岗位,另行安排加试。

1.体检体检由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依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及核实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及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等,最终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通过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2024年毕业生在公示结束一个月内签订就业协议,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护理岗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或已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后即办结聘用手续,其他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劳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期3年(含试用期)。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放弃或不合格、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公示后不再递补。

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执业医师或护士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原件,其中,能够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原件)的2024年毕业生,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如未按时取得上述证书,医院有权解除协议。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九、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由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医院纪委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3-85061192。

十、本《公告》由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1111029、0513-81111030(工作日时间),18962985166(非工作日时间)。

附件:

《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3年12月15日

原文出处:

http://www.nt2191.com/news/36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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