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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州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招聘人才公告

广州中医药大学2019-09-09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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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羊城,白云山麓,珠江之滨,矗立着中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府的翘楚——广州中医药大学。作为新中国首批创办的4所中医药高等学府之一、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广东省“211工程”建设高校、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国内首批拥有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现有大学城、三元里两个校区,占地1400余亩。拥有以国医大师、“973计划”首席科学家为代表的教职工,有全日制在校生近2万人。

学校中医药学科实力雄厚,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个、一级学科省重点学科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5个,其中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进入ESI全球前1%。科研设施及平台完善,有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中医医疗服务实力全国第一,拥有包括广东省中医院在内的4所直属附属医院(三甲医院3所),年门诊量超1200万人次。学校设二级学院16个,开设本科专业26个,有硕士点47个、博士点19个。

广州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现有5个博士点(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医医史文献、中医养生学、中西医结合基础),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基础医学一级学科硕士点。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医医史文献、中医养生学是国家重点学科中医学项下二级学科,中西医结合基础是广东省重点学科项下二级学科,基础医学是学校新设立的一级学科,以上各学科均为医学大类下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现面向全社会招聘基础医学院人才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一)杏林学者若干名

招收学科: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医医史文献、中医养生学、中西医结合医学、基础医学等相关学科。

1.杏林青年学者。具有境内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原则上40岁以下,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广东省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广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等获得者;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IF8.0以上的国际专业核心刊物上发表过1篇原创性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在SSCI学术期刊上发表原创性研究论文6篇(社科类);或取得研发成果、发明专利、基金项目等;或有一定专长的中医药特色人才;其学术水平得到同行知名专家认可。

2.杏林杰出学者。原则上45岁以下,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优青或其他同等层次人才项目获得者;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优秀教师、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学术带头人;广东省特支计划“领军人才”、珠江学者特聘教授、广东省“领军人才”入选者;省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带头人;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社会科学)二等奖以上第一完成人;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国际一流刊物上发表过原创性研究论文的优秀人才;所发表的第一作者学术论文经SCI、EI、SSCI检索,他引次数进入本学科的前1%; 或取得较为突出的研发成果、发明专利、基金项目等;或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的中医药特色专家;其学术水平得到同行知名专家认可。

3.杏林领军学者。原则上50岁以下,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或其他同等层次人才项目获得者,“863”“973”首席科学家,“国家特支计划”杰出或领军人才,广东省特支计划“杰出人才”(南粤百杰),国(境)外知名大学正教授;或取得突出的研发成果、发明专利、基金项目等;或在行业内有相当地位的中医药特色领军人物;其学术水平得到同行知名专家认可。

4.杏林顶尖学者。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外籍院士、国医大师及相当层次学者。

其他具有相当以上各层次学术水平、属本行业(专业)精英人才者

(二)青年骨干教师9名

具体岗位条件见附件,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包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应届生年龄不受限制,社会人员要求年龄≤35周岁(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三)师资博士后16名

具体岗位条件见附件,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包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要求年龄≤32周岁(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一)杏林学者

1.杏林青年学者:年薪25-50万,安家费20万元,购房款50万元(须有广州市及周边地区购房证明)或提供二室一厅周转住房或租房补贴,科研配套经费30-150万元。

2.杏林杰出学者:年薪60-90万元,安家费50万元,购房款100万元(须有广州市及周边地区购房证明)或提供三室一厅周转住房或租房补贴,科研配套经费100-300万元。

3.杏林领军学者:年薪100-150万元,安家费60万元,购房款150万元(须有广州市及周边地区购房证明)或提供三房一厅周转住房或租房补贴,科研配套经费300-500万元。

4.杏林顶尖学者。提供丰厚待遇及配套,具体面议。

(二)青年骨干教师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待遇按照国家、省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条件优秀者可给予10-20万科研启动金。

(三)师资博士后

在职期间按照博士后管理,出站后考核良好,达到学校留校条件者,可择优聘用为事业编制。在站期间,每年税前年薪20-35万元(含国家、广东省博士后专项经费),其中基本年薪20万元,其中国家/省财政拨付15万、学校拨付5万(学校拨付至学院,由学院根据本单位师资博士后日常考核情况发放),绩效年薪5-15万元,共资助2年。基本年薪分摊至12个月按月发放,绩效年薪视中期考核和出站考核结果由学校发放。A类师资博士后科研启动费30万,B类师资博士后科研启动费15万,特别优秀者一人一议。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1.杏林学者:长期有效。

2.青年骨干教师和师资博士后:2019年9月5日至2019年9月27日。

(二)报名方式或地点

1.杏林学者

应聘人员可通过EMS(邮政特快专递服务)或者E-mail方式投递应聘材料。包括《广州中医药大学杏林学者候选人自荐表》(附件2,双面打印)1份、个人简历原件1份、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及业绩材料1份。

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广州中医药大学人事处人才办

邮编:510006 联系人:卢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58219 020-39356028

邮箱:E-mail:rcb@gzucm.edu.cn(投送简历时请在邮箱标题注明信息来自:高校英才网_www.gaoxiaozp.com

2.青年骨干教师

应聘人员可通过EMS(邮政特快专递服务)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需提交以下材料(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交,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提交材料不齐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1.《广州中医药大学青年骨干教师报名表》1份(见附件3,双面打印),加贴小一寸免冠正面头像照片。

2.个人简历原件1份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1份。

5.在读专业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6.应聘专业课程成绩单复印件1份。

7.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包括第一层次学历及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书或其认证证明。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及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证明》)。

8.暂缓就业协议书复印件1份(暂缓就业者)。

9.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

10.发表论文代表作复印件1份。

11.中共党员证明复印件1份。

12.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13.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1份

14.其他招聘条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15.其他能说明自己能力的各种获奖证书等复印件1份。

注意:其中1-8项为必须提供材料,8-14项若招聘岗位条件中未作要求者,可不提供。

报名地点: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广州中医药大学办公楼921室。

邮编:510006

联系人:温老师

电话:020-39356038

3.师资博士后

应聘人员可通过EMS(邮政特快专递服务)或者E-mail方式投递应聘材料。包括《广州中医药大学师资博士后申请表》(附件4,双面打印)1份、个人简历原件1份、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及业绩佐证材料1份(sci论文须提供检索证明)。

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广州中医药大学人事处人才办

邮编:510006 联系人:卢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56028

邮箱:E-mail:luxiaoning@gzucm.edu.cn(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硕博英才网”)

(三)注意事项

1.应聘青年骨干教师及师资博士后人员应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州中医药大学校园网右下角招聘信息栏(http://www.gzucm.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应届毕业生是指2020年境内毕业的应届生(含2020年尚处于暂缓就业协议期限内并能以应届生的身份报到的毕业生),且需在2020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历及学位。

年龄≤35周岁,并于2019年1月至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境(国)外学历学位,且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的港澳学习和国外留学人员可报考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相应青年骨干教师岗位。

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港澳学习和国外留学人员),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或未能按时毕业的,所签聘用协议自动失效。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应聘人员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我校组织资格审核小组根据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条件的可参加考试。

其中,青年骨干教师及师资博士后应聘者资格审核结果,在报名时间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以网络公告(广州中医药大学校园网招聘信息栏)的形式予以公布,请注意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五、考试

(一)杏林学者

包括心理测试和面试(或视频面试),面试通过者进入待遇协商等环节。面试人员来校的国际国内往返差旅费、住宿费由学校负担。

(二)青年骨干教师

包括心理测试、面试及岗位能力测试,具体考试方式见附件5。

(三)师资博士后

包括心理测试、岗位能力测试及面试,具体考试方式见附件6。

六、聘任考察对象人选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聘任考察对象人选。

七、体检

聘任考察对象人选按广东省规定必须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州中医药大学校园网招聘信息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EMS邮件寄达时间以本单位签收EMS邮件的时间为准。

(二)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相关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三)因聘任考察对象人选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录用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考虑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面试成绩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重新确定聘任考察对象人选。

(四)青年骨干教师获聘人员纳入我校单位事业编制管理,按上级及学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相关规定聘用到相应的岗位等级,并签订聘用合同。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福利等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应聘者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不含专科起点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以在读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者,目前就读的第一专业须与招聘专业一致;办理暂缓就业的应届毕业生,目前取得的最高学历的第一专业须与招聘专业一致。社会人员应聘的专业名称及代码与学历层次必须相一致。

(六)本公告由广州中医药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州中医药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督。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9356038 020-39358219(广州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监督投诉电话:020-39358788(广州中医药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附件:1.广州中医药大学2019年招聘基础医学院教师及师资博士后一览表

      2.广州中医药大学杏林学者候选人自荐表

      3.广州中医药大学青年骨干教师报名表

      4.广州中医药大学师资博士后申请表

      5.广州中医药大学青年骨干教师考试方式

      6.广州中医药大学师资博士后考试方式

      7.广州中医药大学2019年招聘人员报名提交材料目录表

广州中医药大学

2019年9月3日

附件【附件6:广州中医药大学师资博士后考试方式.docx

附件【附件5:广州中医药大学青年骨干教师考试方式.docx

附件【附件7:广州中医药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人员提交材料目录.docx

附件【附件3:广州中医药大学青年骨干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附件1:基础医学院2019年招聘教师和师资博士后一览表.xls(2).xls

附件【附件2:广州中医药大学杏林学者自荐表(发rcb@gzucm.edu.cn).docx

附件【附件4:广州中医药大学师资博士后申请表.docx

附件【附件8: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原文出处:

http://www.gzucm.edu.cn/info/1202/141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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