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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肿瘤研究所(以下简称“肿瘤所”)成立于1958年。1980年被确认为世界卫生组织癌症预防与控制合作中心。1985年经国家批准建立癌基因及相关基因国家重点实验室(现更名为肿瘤系统医学全国重点实验室),1987年通过验收并对外开放。2003年与上海交通大学共建上海交通大学肿瘤研究所。2010年与仁济医院实现院所合一。2019年上海市肿瘤研究所正式转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肿瘤所由徐汇园区、浦东园区和闵行园区三个园区组成,本部位于徐汇园区,另有两个园区分别在浦东仁济医院东院和上海交大闵行校区。肿瘤所的肿瘤系统医学全国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国重实验室”)是国家级肿瘤研究重点基地,目前由中国科学院陈国强院士担任国重实验室主任,中国工程院王红阳院士任学委会主任,现有课题组100余个。肿瘤所以国重实验室为依托,力推人才强所战略,先后研究出台了《青年人才引育激励计划》、《出国访学资助计划》等人才扶持计划,吸引了一大批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和优秀青年来所发展,近年来先后有17人次入选国家和上海市各类人才计划,其中包括国家杰青、国家优青、上海市领军人才、上海市学科带头人、上海市启明星、上海市晨光计划等重点人才计划。
作为国家重点科研基地,肿瘤所拥有良好的科研平台和配套设施,建有高水平的大型仪器共享平台,包括GMP细胞技术平台、生物资源中心、单细胞测序平台、质谱分析、流式平台和实验动物中心等,为开展医学研究提供一流的技术支撑和服务。
为满足肿瘤所快速发展的科研需要,现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各类专业技术人才。
一、招聘岗位基本要求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身心健康,仪表端正,工作责任心强;
3.专业基础扎实,热爱科学研究,有较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语言沟通能力;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
1.科研岗位14人
2.科研公共服务平台技术人员和科研助理岗位5人
3.管理岗位3人
具体要求如下:
1.科研岗位:应具较强的独立科研创新能力,能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申报各类科研项目,及带教研究生等。
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神经生物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结构生物学、计算生物学、合成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药剂学、细胞生物学、免疫学、生物医学工程、肿瘤学、生物学、医学、生物工程、生物信息学、化学、药学、影像学、纳米医药、材料学、分析化学、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生物统计学等相关专业,科研上有突出成绩者优先考虑。
2.科研公共服务平台技术人员及科研助理岗位:为科研公共服务平台和课题组的技术岗位,应具有相关的仪器及日常科研事务的管理和服务能力,拥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分子生物学、免疫学、肿瘤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分析化学以及生命科学等医学类相关专业,需具有相关仪器平台及实验室的日常流程和仪器管理经验,课题组要求具有实验室管理能力和相关实验技能,科研公共服务平台要求具备流式细胞仪、质谱仪、单细胞分析系统等仪器设备操作技能和仪器管理服务经验。
3.管理岗位:应具有良好的执行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工作严谨认真。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公共卫生、文秘、行政、经济、档案等专业,有良好的独立撰写及文字表达和编辑能力,熟悉日常行政办公流程,精通PPT、EXCEL和WORD等办公软件等。
应聘人员可登录上海市肿瘤研究所官网(http://www.shsci.org/)相关栏目了解单位及相关课题组的详细情况。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应届生/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除外),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认真填写附件1《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应聘人员汇总表》。请将填写完整的《应聘人员登记表》、《应聘人员汇总表》、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明及科研成果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lszhaopin2024@126.com,邮件主题为本人姓名+博士/硕士/学士。报名时间至2024年1月31日止。
2.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初审的对象将推荐参加笔试和面试。
3.笔试和面试
根据招聘职数,按照不低于1:2的比例,择优确定笔试、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和面试由上海市肿瘤研究所自行组织,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步拟聘人员。未进入拟聘人员名单者不另行通知。
4.身体检查
根据招聘职数,按照1:1确定体检人员,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未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者不另行通知。
5.考察
由上海市肿瘤研究所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按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优秀青年人才待遇按《上海市肿瘤研究所优秀青年人才引育激励办法(试行)》执行。对特别优秀的高端青年人才如省部级以上人才称号获得者,或者学科建设急需人才相关待遇可实行一事一议。通过上海市肿瘤研究所申请获批各类国家级、省部级人才计划的优秀人才相关待遇参照同层次人才待遇标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孔老师
联系电话:021-64040223
上海市肿瘤研究所
2024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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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https://rsj.sh.gov.cn/tzpgg_17408/20240118/t0035_14207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