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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医院2024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医学类应届毕业生公告

浙江省嘉兴市卫生健康委2024-03-22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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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浙江省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医院决定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医学类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嘉兴大学附属医院(嘉兴市第一医院)、嘉兴市第二医院、嘉兴市妇幼保健院、嘉兴市中医医院等4家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医院共计划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7名(见附件1)。同时,继续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42名(见附件2),此公告已发布(查询网址https://wsjkw.jiaxing.gov.cn/art/2023/12/1/art_1229456615_5214985.html)。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范围及对象:2024年普通高校医学类应届毕业生(生源地、户籍不限);未落实就业单位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医学类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4年8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2.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3月2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3.学历学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前。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5.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要求。

6.身体健康,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预报名、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协议、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预报名

公告发布之后,应聘者可通过微信或钉钉扫描下方预报名登记信息二维码填写报名登记信息,进行网上预报名。特别提醒:预报名的仍需进行现场报名,未参加现场报名的视作自行放弃,逾期不再受理。

预报名二维码

硕士研究生报名:(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博士研究生报名:(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2.现场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每所高校作为一个考点,以招考时间为顺序,相关招聘岗位若在前一考点已招满的,下一考点不再推出,以此类推。招聘过程其他事项敬请关注补充公告。

(1)吉林大学

3月25日14:00—16:00吉林大学新民校区(长春市朝阳区新民大街828号)

(2)哈尔滨医科大学

3月26日14:00—16:00哈尔滨医科大学(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

(3)中国医科大学

3月27日14:00—16:00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55号)

3.现场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2024年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需本人签名、黏贴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相关在读证明材料),要求同时提供本科、研究生学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4)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论文、业绩的证明资料;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规培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

4.资格审查

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组织招聘医院对现场应聘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审查合格的,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研究生专业目录设置(审核),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参考国内相关或相近专业所学方向确定。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提供材料及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在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当天进行,由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各招聘单位分类实施。各招聘岗位设开考比例,个别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招聘单位研究同意后,可按实际资格审核合格人数入围面试。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紧缺专业岗位按1:1比例开考。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在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布。

(三)体检。根据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四)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主要对入围考察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公示和签订协议。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署《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不签署就业协议书的,视作放弃。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决定递补的按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拟聘用人员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未按时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卫生健康委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本次招聘的公告、考试成绩、体检、聘用等相关信息将在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布,供应聘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573-83687707,0573-83687703。

监督电话:0573-83676257,0573-82228947。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嘉兴大学附属医院(嘉兴市第一医院):0573-82519998。

嘉兴市第二医院:0573-82151108。

嘉兴市妇幼保健院:0573-82074760。

嘉兴市中医医院:0573-82095198,0573-82081989。

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15日

附件1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医院公开招聘2024年医学类应届毕业生计划表(汇总)0315.xls

附件22024年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岗位计划表.doc

附件32024年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原文出处:

https://wsjkw.jiaxing.gov.cn/art/2024/3/15/art_1229456615_52777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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