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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第四季度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19-10-29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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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优化学院师资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重庆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

一、学院简介

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教育部备案,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院。学院现有北碚、巴南两个校区,北碚校区坐落于北碚区歇马街道,毗邻西南大学,位于重庆市北碚国家大学科技园;巴南校区坐落于巴南区龙洲湾街道,位于重庆高职城内。学院现有教职员工346人,其中专任教师240人,高级职称58人,博士(在读博士)11人、硕士160人,外聘兼职教师和客座教授97人,是重庆市青年干部培训基地、重庆市青年创业就业培训基地、重庆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基地,也是重庆市旅游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试点单位,2018年,被市教委、市财政局确定为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培育)单位。

二、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共考核招聘4人,详见附件1《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第四季度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符合以下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在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最低服务5年以上;

8.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条件;

9.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日;“45周岁及以下”指未满46周岁,在1973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10.在国内高校取得的学历(学位)须获得教育部“学信网”认证。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9年应届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时间自本简章公布之日起开始,至2019年11月13日止。报名期间适时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请于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组织人事处人事招聘栏查询。

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如实填写附件2《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第四季度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及附件3《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第四季度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信息统计表》(以下简称《信息统计表》)后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提交至邮箱272591343@qq.com(电子邮件请以“用人部门+岗位名称+姓名”命名)。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投送简历时请在邮箱标题注明信息来自:高校英才网_www.gaoxiaozp.com

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所学专业,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考生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情况,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取消其报考资格。

(二)资格初审

组织人事处会同有关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表》《信息统计表》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初审合格名单及专业技能测试范围于11月14日公布在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组织人事处人事才招聘栏(http://hro.cqyu.edu.cn/)。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上午9:00-10:00在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北碚校区行政办公楼一会议室进行。

资格复审时须同时提交审批表中提及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①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最后学历及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聘书;②各种荣誉证书或教学、科研等获奖证书;③近年来在本学科重要期刊公开发表的或被SCI、EI、SSCI、A&HCI、CSSCI、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收录的期刊论文以及检索收录证明,所承担、参与的项目合同书等证明材料;④其他证明材料。

各岗位报名情况、资格审查通过情况一览表于2019年11月15日前公布在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组织人事处人才招聘栏(http://hro.cqyu.edu.cn/)。

(四)考核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与资格复审同日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核分为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以试讲(实作)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为拟聘岗位所需专业科目,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学方法、教学技能和教学效果、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面试以学术答辩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科研学术水平等。

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60%+面试×40%

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专业能力测试、面试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官对考生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必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单项成绩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由学校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市教委和市人力社保局备案,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名单公布在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组织人事处人事才招聘栏(http://hro.cqyu.edu.cn/)。

(五)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当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学位)、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体检由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体检在具有资质的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若招聘单位或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体检时间、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

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市教委会同学校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若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总成绩、拟聘单位及岗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实行事业编制,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报重庆市教委审核、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审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示后报经学院院长办公会审议后按规定程序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的人员,由学校与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及重庆市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及我校有关政策执行。

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八、附则

本简章由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3-65315810; 联 系 人:刘老师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625222326@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第四季度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

2.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第四季度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3.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第四季度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信息统计表

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附件1-4

原文出处:

http://rlsbj.cq.gov.cn/c/2019-10-29/5236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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