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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河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2024-04-12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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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隶属于河北中医药大学,位于定州市,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

医院始建于1965年3月,名称和院址先后几经变更。2019年12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发展中医药事业和建设健康中国战略,深入推进河北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经省编办批准,医院划归河北中医药大学,成为河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医院现占地面积60余亩,建筑面积70501.3平方米。我院总体建设发展规划分三期完成,目前,一期的门诊医技楼投资1.7亿元,建筑面积35447.25平方米,现已投入使用;二期建设医技楼剩余部分及住院大楼;三期建设感染楼。建设完成后医院总床位800张,总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

医院现开设床位650张,在职职工798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85人,正高级44人,副高级105人。设临床科室31个,医技科室11个。学科发展齐全,特色专科突出,专业优势明显,医院是中国胸痛中心、卒中中心、爱婴医院、全国首批PCCM规范化建设达标认证单位;中国肺癌防治联盟-肺结节诊治分中心、定州市肺癌中心;河北省胃肠超声技术培训中心。定州市内镜、病理、影像、心血管内科、超声、呼吸、肿瘤内科、口腔、骨科等9个专业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挂靠本院。

医院肿瘤科、肺病科、脾胃病科、内分泌病科、骨伤科、肛肠科、脑病科为省级中医优势专科。心血管病科、脑病二科为河北中医药大学建设重点学科,治未病科为建设培育学科。

近年来,医院重点引进了中西医结合高素质人才和专业学科带头人,合理增设具有中医药治疗特色优势的中医肛肠科、皮肤病科、推拿科等科室,积极开展“中药膏方”、“冬病夏治”等特殊优势中医药项目研究工作,建立河北省浊毒证重点实验室临床研究基地。深入推进“方便看中医”、“放心用中药”惠民工作,医院聘任全国名中医,设立名医工作室和传承工作室,培养中医药骨干人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河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拟选聘工作人员11名,其中:

1、博士研究生5名: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一定的临床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2024年7月1日前需取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证、规培证,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9日以后出生);

2、学科带头人6名: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熟悉并掌握本学科国内前沿技术,专业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能够引领本专业学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含血管外科、胸腔镜外科、腹腔镜外科、皮肤科、眼科、康复科6个专业,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高级职称、三甲医院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4月9日),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1973年4月9日以后出生)。

具体要求详见《河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理由

当前,医院处于战略转型时期,为满足临床工作需要,急需选聘一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五、选聘范围

相关医学院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hbsdqrmyy.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到开设相关专业的高校或目标单位参加校园双选会、招聘会,现场发布或者线上宣传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9日17:00,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报名期间的节假日不接收报名);

(2)报名地点:河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人事处;

(3)具体地址:河北省定州市军工路389号行政楼一区;

(4)提交材料:报名者需按下列顺序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表(附件2);

②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2024年毕业生若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需在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有工作经历者,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

⑤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规培合格证书。

2.电子邮箱报名:

报名者可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按照下列顺序和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defsyy@hebcm.edu.cn,邮件主题:“XXX(姓名)报名材料”。

①报名表(附件2)Excel电子版;

②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

③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PDF扫描件,2024年毕业生若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需在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扫描件;

④工作经历者,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PDF扫描件。

(三)测评考核

由河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组成测评考核组,采取面试、相关专业知识答辩等方式,对其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由测评考核组综合评定是否予以录取。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2-2355281(河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2-2355298(河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监察审计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53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河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杨卫敏 李锦

联系电话:0312-2355281;手机:13103327249、15830218288

传真:0312-2355284;电子邮箱:defsyy@hebcm.edu.cn

河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2024年4月8日

附件:

1.河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2.河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原文出处:

https://rst.hebei.gov.cn/pageWarp?isId=1712561761008xpr&i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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