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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金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因工作需要,金华教育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报备员额)。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招聘岗位及需求计划详见《金华教育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表》(附件1)。
(二)基本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
3.户籍不限;
4.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和技能等条件,招考专业由金华教育学院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审查认定并负责解释;
5.各招聘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按《金华教育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表》执行;
6.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应聘。
8.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材料
1.报名时间: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9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分类按序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jhjyxyrsc@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应聘岗位+高校英才网gaoxiaozp.com”。
3.报名材料:(1)身份证;(2)《金华教育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同时发送报名表word版(报名表上的照片须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在线生成的《学位认证报告》,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学校凭网页截图),国(境)外学历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报名资格相关的其他佐证材料。
4.资格审核:金华教育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进入考试,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地址为金华教育学院,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者应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和装订成册的复印件。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成绩统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计算为笔试*40%+面试*60%,总成绩满分100分。
1.笔试:科目一门,闭卷形式,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内容为高校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未参加笔试或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9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和结构化问答环节,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能力水平以及与需求岗位的匹配性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3.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5.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查询:金华教育学院网站(www.jhjyxy.com)。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关注金华教育学院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按招聘人数等额进行体检、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人员递补需在拟聘人员公示前完成,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金华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jinhua.gov.cn/)、金华教育学院网站(http://www.jhjyxy.com)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报到,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学校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档案调动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学校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专业教师岗位聘用人员聘用后两年内未能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学校有权予以解聘。
具有以下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有舞弊行为的;
2.在校期间受过行政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
3.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于202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五)其他
1.本次聘用人员在本校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不得申请调离。
2.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金华教育学院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3.本次招聘在金华市教育局的指导下由金华教育学院组织实施。有关公告、专业、学历、学位等具体问题由金华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三、相关待遇
受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符合引进人才规定的,可享受金华市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四、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在金华教育学院网站
(http://www.jhjyxy.com)公布。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监督电话:0579-83215961、82465199。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浙江省金华市环城北路639号。
咨询电话:0579-89107205 (卢老师、饶老师)。
附件:
金华市教育局
2024年4月18日
原文出处:
http://rsj.jinhua.gov.cn/art/2024/4/18/art_1229708695_41511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