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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校工商管理学院拟公开招聘实验员1名,工作地点为泉州,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实验室教学科研服务工作,做好实验室项目申报、执行等相关工作;
2.常态化做好在实验室开展的校地校企对接洽谈、对接合作活动、人才培训、视察调研活动等组织协调工作;
3.负责实验室对外科研和社会服务业务对接、调研及需求分析等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爱岗敬业,无党纪、行政处分或被调查的记录;
2.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工商管理类或计算机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起点,2024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海外毕业生须获得教育部学历认证);
4.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及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中共党员优先,有科研服务能力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于2024年5月7日12:00前登录华侨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zhaopin.hqu.edu.cn),点击查看“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公开招聘实验员(2024年4月)”版块,填写各项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若因简历信息不完整被退回,请及时补充并于5月8日12:00前重新上传。逾期系统关闭,不再接收简历。
(二)考核
学校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筛选,择优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并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考核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原则上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方能组织考核。若比例未达3:1,确因岗位急需,经审批,方可组织考核;在此情况下组织的考核,应聘者成绩需不低于总分的70%,方可进入下一考核环节。
经综合考核、职业特质测评,确定拟聘人选报学校审批。
(三)聘用
学校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监督和举报。公示无异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无合适人选,该招聘岗位暂时空缺。
四、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按华侨大学直聘型项目制管理,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合同。首个聘期3年,考核合格后可续聘。工作满5年后可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参加学校长聘项目制的选拔。
取得博士学位者可直接签订长期聘用合同,享受校内同类人员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
学校根据国家及属地政策,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五、有关问题说明
1.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应聘。
2.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执行。
4.招聘相关信息会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及时公布,请密切关注。
5.咨询电话:
工商管理学院:0595-22692362。
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595-22693889。
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华侨大学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4年4月23日
原文出处:
https://jobs.hqu.edu.cn/info/1015/543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