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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服装学院于1959年2月建校,是我国第一所以服装命名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依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恪守工作纪律,身心健康。
3、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敬业、奉献和团队精神,实事求是,踏实肯干。
4、具备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学科背景、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
5、具有海外留学背景或有丰富行业实践经验者优先。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的要求。
7、京外户口引进人才、非京生源应届生需符合进京条件。
二、需求岗位
(一)青年教师
序号 | 部门 | 岗位 | 人数 | 专业 | 拟聘岗位级别 | 要求 |
1 | 服装艺术与工程学院 |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纸样数据分析与制版方向 | 1 | 服装设计与工程相关专业 | 专技十二级及以上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行业从业背景者优先 |
服装设计与工程,实践技术课程群,实验技术方向 | 2 | |||||
服装与服饰设计,设计表达课程群方向 | 1 | |||||
数据库管理与分析 | 1 | 计算机相关专业 | ||||
2 | 服饰艺术与工程学院 | 服装与服饰专业教师(鞋品、箱包、配饰品、珠宝首饰等) | 1 | 产品设计、工业设计、设计管理、时尚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配饰设计、鞋品、箱包设计、时尚配饰设计、人类工效学、色彩材料设计专业(CMF);色彩学;设计史论;设计学理论;传统文化研究;设计心理学;设计人类学;设计美学等。 | 专技十二级及以上 | 原则上只接收博士学位或本学科最高学位教师,有丰富行业实践经验者或留学归国人员优先 |
基础部教师(设计管理、设计标准、色彩、新材料创新、工效学等) | 1 | |||||
3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1 | 材料学相关专业 | 专技十二级及以上 | 博士,博士后优先。 |
4 | 艺术设计学院 | 实验教师(一) | 1 | 取得声音设计、音视频多媒体相关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如海外取得学位其专业学习经历应有两年或两年以上。 | 专技十二级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学位,在音视频编创等方面业务能力突出,有实验室运营管理经验和能力,有工作经验优先。 |
实验教师(二) | 1 | 取得视觉传达设计、新媒体、计算机图形图像与计算机视觉、数据可视化、人工智能等相关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如海外取得学位其专业学习经历应有两年或两年以上。 | 专技十二级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学位,有实验室运营管理经验和能力,有工作经验优先。 | ||
5 |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 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2 | 中共党史党建、近现代史、政治学等专业 | 专技十二级及以上 | 博士 |
(二)其他专技岗位
序号 | 部门 | 岗位 | 人数 | 专业 | 拟聘岗位级别 | 要求 |
1 | 党委、院长办公室 | 秘书工作 | 1 | 文学、经济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 | 专技十二级及以上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基层工作经验丰富者优先。 |
2 | 教师工作部、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挂靠) | 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岗 | 1 | 文学、经济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 | 专技十二级及以上 | 博士。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和科研能力、协调组织能力,工作经验丰富者优先。 |
3 | 中国时尚研究院 | 时尚产业研究 | 1 | 可持续旅游 | 专技十二级及以上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世界一流大学的国际化教育背景、丰富的项目实践经验、较强的科研能力、有国内时尚产业研究经历,熟悉国外时尚产业发展状况,精通英文听说且具有较高读写水平。 |
4 | 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 | 非遗文化研究 | 1 | 服装、服饰设计相关专业 | 专技七级及以上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
三、招聘程序
1. 制定招聘工作计划。
2. 发布招聘信息,征集人才信息。
3. 资格审查。各部门将符合条件的初选人员名单报人事处进行审核。人事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简历进行初步筛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并转交相关部门进行初试。
4. 部门初试。各部门招聘小组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初试,初试对于不同岗位采取不同的方式,一般采取笔试、面试、试讲、能力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部门招聘小组对应聘人员的初试情况进行排名,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复选人员(若实际结果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5. 学校复试。学校统一组织笔试、专家评审及面试工作,笔试围绕岗位需求,突出行业、专业和岗位特点进行分类命题;笔试结束后,进行面试答辩。学校聘用委员会依据考生笔试、专家评审和面试表现等综合情况,对教师岗位和其他岗位在全校范围内分别进行排名,在核定的招聘岗位总量内确定拟聘人员。
6. 身体检查。安排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执行。
7. 阅档复查。通过阅档等形式对拟聘人员的基本情况和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8. 确定聘用人选并公示。根据复核和体检结果,经学校研究确定最终聘用结果,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9. 签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四、报名办法
请登录北京服装学院招聘系统(网址:www.edu.cn/bift)录入个人信息。简历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31日。
联系人:相洪贵 联系电话:64288353
北京服装学院人事处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