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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学院作为学校直属二级学院,负责组织高素质乡村振兴人才教育和培训、开展高质量乡村振兴理论研究和决策咨询、提供高水平乡村振兴技术推广和服务,致力于建成省内一流、全国领先的乡村振兴教育综合平台。现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要求。
3.普通高校毕业,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
4.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4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
5.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6 月3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福建农林大学乡村振兴学院网站上(https://xzxy.fafu.edu.cn/)公开发布。
四、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8日—2024年6月3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以“压缩包”的方式统一发送至福建农林大学乡村振兴学院邮箱(xzy@fafu.edu.cn),邮件主题和压缩包文件名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
报名材料包括:
①《福建农林大学乡村振兴学院项目制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②身份证扫描件;
③本科、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由学院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后,岗位拟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1:3后方可开考。比例不足1:3的,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资格初审合格人选将在学院网站公布。
(2)现场确认。考试前,学院对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的有关报名材料原件进行现场确认。
五、考试
1.考试形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2.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一般安排在面试之前,具体由学院与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提前联系。
3.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笔试分数按30%、面试分数按70%折算,二者相加后的分数为综合成绩,即报考人员最终成绩。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具体考试事项另行通知,详见学院网站。
六、考核、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拟聘人选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要求的拟聘人选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相关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拟聘人员的党、团组织关系可以转至学院,待遇参照《福建农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非在编人员管理办法》中人事代理人员待遇相关规定执行,享有五险一金。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591-83789321
邮箱:xzy@fafu.edu.cn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福建农林大学乡村振兴学院党政办公室
原文出处:
https://xzxy.fafu.edu.cn/db/c8/c1393a383944/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