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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平阳县中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1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身体条件。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所有岗位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平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已与平阳县卫生健康单位签订就业意向书和就业协议书的人员;
3.原与平阳县卫生健康局签订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协议,解除协议后未满约定不可报考期限的人员;
4.尚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5.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6.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引进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引进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平阳县中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1)。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至6月17日24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应于规定的时间将报名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压缩文件命名为“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如李四+浙江中医药大学+中医内科学+硕士研究生)发送至电子邮箱(邮箱rlzyb360@126.com),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人员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后,需收到报名电子邮箱的回复邮件才确认本次报名受理成功,请报名人员注意。若出现技术原因,报名受阻,请及时电话联系。
2.报名所需材料:
(1)《2024年平阳县中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请下载填写后提交word电子稿及含有本人手写签名和免冠近期彩照的扫描件),二寸免冠近期彩照(电子版)。
(2)提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上传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须在2024年10月31日24时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5)职称证书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
(二)资格初审
按报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以电话形式通知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结果,请考生保持电话通畅,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务必按公告的时间按时到达资格复审地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
参加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医院根据引进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及面谈,并给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请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保持电话通畅,务必按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按时到达考试地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及面试考核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核
考核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80分。低于80分的,视为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根据考核成绩(若遇引进指标内最后一名成绩相等的,重新举行加试,加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从高到低依次按报考岗位数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核成绩将在“平阳人才网”(http://www.pyxrc.com)公布。
(五)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2.考察。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3.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聘用、递补
1.公示。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平阳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手续。
2.聘用。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与引进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需将个人档案转入平阳县人才市场管理中心,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或考生未能按时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办理聘用手续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3.递补。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阶段中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根据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考生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相应岗位不再另行递补。
平阳县中医院单位性质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引进的工作人员岗位身份是报备员额。人员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按引进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10年,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四、优惠政策
凡符合附件3《平阳县引进和培育医疗卫生人才实施办法(修订)》(平委人办[2023]11号)政策规定条件者,均可享受相应的人才优惠政策。若出台新政策的,按新政策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在引进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发现与引进文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三)本次引进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面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六、咨询与解释
(一)引进详情查阅平阳人才网(http://www.pyxrc.com)。
(二)咨询电话:0577-63626360(平阳县中医院人力资源部)。
(三)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平阳县中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3:《平阳县引进和培育医疗卫生人才实施办法(修订)》(平委人办[2023]11号)
平阳县中医院
2024年5月30日
原文出处:
https://www.pyxrc.com/index.php?m=&c=notice&a=notice_show&id=5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