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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职业学院2024年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110人公告(长期公告)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2024-06-28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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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110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法律法规,思想品德高尚,为人正派;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身心健康,服从组织安排;

(四)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3年6月以后出生);

(五)具备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六)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济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中央、省属驻济单位在职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此次引进岗位为长期引进岗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学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直接递交材料等方式进行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

(2)《山东理工职业学院2024年人才引进申报表》、《山东理工职业学院2024年人才引进信息汇总表》;

(3)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经单位盖章的成绩单);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4)近5年主要业绩材料,主要包括:获得的人才工程支持项目、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复印件;3~5篇代表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论文检索证明,以及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5)在海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6)岗位必需的“其他条件要求”中的证明材料。

直接递交材料报名的应聘人员,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学院对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应聘人员,可将电子版PDF扫描件材料同时发至学院邮箱(zzrsc@sdpu.edu.cn),邮件标题为“应聘+岗位名称+所学专业+姓名+高校英英才网”。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原件,比对无误后退回原件。

2、资格审查

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联系应聘人员,确定报名合格人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

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取试讲、答辩、面谈交流、技能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引进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要求和理论水平,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学院按规定程序组织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学院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学院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对于考察合格人员,体检由学院按规定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及工作任务和目标。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待遇

高层次、高技能岗位相关待遇面议。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7-3617978、3617902

联系邮箱:zzrsc@sdpu.edu.cn

五、其他

本公告由山东理工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 

2024年6月25日

附件【附件1:山东理工职业学院2024年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附件2:山东理工职业学院2024年人才引进申报表.docx】

附件【附件3:山东理工职业学院2024年人才引进信息汇总表.xlsx】

原文出处:

http://ddjs.sdpu.edu.cn/info/1113/274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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